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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杂种 (第1/2页)
我上六年级的那会儿,有天我爸喝了很多酒,骂我是杂种,还把我打进了医院,我三叔知道后提了把砍刀杀到我家,把醉酒的爸爸也砍进了医院,病床就在我隔壁…… 我爸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才醒过来,他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他伤的比我重,但伤还没有好就出院了,从此销声匿迹。 而我三叔也进了监狱,我妈去看了三叔一次,留给我一个翡翠吊坠,跟我说是帝王绿的,要好好保管,然后也消失了。 出院后我和奶奶相依为命,但过了一年奶奶也去世了,我从上初中开始一个人苟且偷生,最惨的时候只能和流浪汉抢垃圾桶里的食物吃,好在上高中的时候学校有食堂,同学们吃剩的饭菜很多,我每天都能够吃饱。 我没有朋友,同学们都嫌弃我,从来不和我一起玩,那时候我很阴郁,很沉默,很渺小,老师也基本上不管我,有时候我在学校后山坐一天都没人发现我不见了。 我在后山只见过两个我班里的两个同学,其中一个就是杨倩。 杨倩是我们班的班花,很漂亮,那个时候就会化妆了,老师经常说她,但因为她的成绩好,后面慢慢就不怎么管了,而且女生爱美没什么稀奇的,她清纯可人的模样到现在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无数个夜晚都出现在我的梦里…… 当然,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高中三年,我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记得我的名字,我印象里她只和那些有钱的学生一起玩。 她来后山也不是来找我的,而是和当时班里一个富二代张志刚幽会,而我在偷看他们亲嘴的时候不小心踩掉了石头被他们发现了。 张志刚想打我,我已经习惯了,但被杨倩阻止了,她说了一句我至今都记得的话。 “别碰他了,脏。” 被人看不起我已经习惯了,但唯独杨倩这句话,让我记了很久,让我很痛心,或许是因为这是她整个高中和我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吧,也或许是因为我喜欢她。 那天我在后山哭了一个下午,最后我很幼稚地发誓有一天一定要让李倩刮目相看。 不过后来听说张志刚家里生意出了问题,杨倩提出了分手,最后有没有分手我也不知道。 由于没有朋友,我的精力只能花在读书上,所以我的成绩不错,但我没有选择上大学,原因也很简单,我没钱。 高中毕业之后我出来混社会,什么都做过,洗碗工,服务员,送外卖,都是社会底层的工作,很不起眼,只为养活自己,每天像是行尸走肉一样,没有灵魂。 到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李倩的身影,还有那天发生的事情,然后怀疑自己还有没有机会出人头地…… 一直到三叔出狱,才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甚至一跃变成了有钱人。 八年的牢狱之灾没有消磨三叔的意志,反而在监狱里结实了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干劲满满想要干出一番事业,很有信心。 三叔提议我把我妈留给我的翡翠吊坠卖了作为事业的启动资金。 我没有任何犹豫就把吊坠给了他,甚至不知道换了多少钱。 但我知道三叔很能干,短短几年时间就开了一家运输公司,银行流水接近千万,一时间在镇上名声大噪,声名鹊起。 三叔一直很感激我,说没有我就没有他的今天,给了我很多的股份,每年都能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