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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1/2页)
第一节 历史的定义 历史究竟是怎样一种学问?我可以简单回答说: 历史者,研究人类社会之沿革,而认识其变迁进化之因果关系者也。 宇宙之间,无论哪一种现象,都是常动不息的,都是变迁不已的。这个变迁,就叫作“进化”。 因此,无论什么事情,都有个“因果关系”。明白了它的原因,就可以预测它的结果,而且可以谋“改良”“补救”的法子。 要明白事情的因果关系,所以要“经验”。一个人的经验有限,要借助于别时代、别地方的人,就要有“记载”。记载就是“历史”。 所以历史是各种学问都有的。但是从前的人,研究学问的方法粗,常把许多现象混合在一起。后来的人,知道这种法子不行,就把宇宙间的现象,分作若干部分,各人研究其一部分,就各部分研究所得,再想法子合拢起来。这个便唤作“科学”。研究社会进化现象的一部分,就唤作“历史学”。 从前的人,研究学问的方法粗,以为“史者,记事者也”,宇宙间什么现象,都应该记载在里头。所以《史记》的“八书”,《汉书》的“十志”,什么专门的学问(譬如天文、律历)、奇怪的事情(譬如五行)都有。现在的宗旨,却不是这样了。 “社会现象”也是“宇宙现象”之一,它的“变迁进化”,也脱不了“因果关系”的。虽然这种因果关系,不像自然现象那么简单,因而“断定既往”“推测将来”,也不能如自然科学那么正确(譬如断定既往,不如矿物学。推测将来,不如天文学),然而绝不能说其没有因果关系。研究历史之学,就是要“认识这种因果关系”。这便是历史学的定义。 第二节 中国的历史 要明白一种现象的因果关系,先要晓得它的“事实”。考究人类社会已往的事实的东西很多,譬如(一)人类之遗骸,(二)古物(无论工艺品、美术品、建筑物),(三)典章制度、风俗习惯等都是。记载往事的书籍,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然而最完全最正确的,究竟要推书籍。所以研究历史,仍得以“史籍”为中心。 我们中国的史籍,究竟怎样?我且举两种史籍分类的法子,以见其大概。一种是清朝的《四库书目》,这是旧时候“目录之学”中最后的分类。 一种是近人所撰的《新史学》,略参些新科学思想的(见《新民丛报》和《饮冰室文集》)。 第二编年(《资治通鉴》等是也) 第八学史(如《明儒学案》《国朝汉学师承记》等是也) 以上两种分法,都不十分正确,现在且不评论它(要知道历史书分类的法子,可以自己把“目录之学”的书参考。其中应该先看的,是《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文献通考·经籍考》《四库书目》四种)。我以为历史的书,从内容上分起来,不过(一)记载、(二)注释、(三)批评三种(考订大抵属于注释,也有因此而下批评的)。其中又以记载为主,必须有了记载,批评、注释两种才有所附丽,其间有主从的关系。 历史书所记载的事实,从前的人,把它分作(一)治乱兴亡、(二)典章制度两大类(参看《文献通考》序。这两个名词,不甚妥当,但是一时没有适当的名词,姑且沿用之,我以为前一类可称为“动的史实”,后一类可称为“静的史实”)。正史中的“纪”“传”,是记前一类事实的;“志”是记后一类事实的;二者又皆可出之以“表”,以图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