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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可能不会爱上你。”左乐看着他这副样子,心就像是在柠檬汁里浸泡着,每个字都尽是苦涩。 祝清晏深吸一口气,轻声说:“我会等。”说完便转身回了客房。 左乐一个人在阳台上吹着风,有了毛毯倒也没那么冷了。 “老王,你看我多受欢迎。不过人家孩子还这么小,我可真不是个东西。老王,怎么办啊?我都快忘了你长什么样儿了……” 她把自己蜷缩起来,脸颊上温热的液体被冷风吹得锋利如刀刃,一刀刀往心脏上扎去。 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初中时便情窦初开,和班上最好看的男孩子谈起了恋爱。虽然三年下来只到了牵牵小手的地步,但与国内大多数同龄人相比,也可以说是情场老前辈了。 最应该念念不忘的初恋反而没那么挂在心上,前一阵儿人家订婚了,她一点都没觉得难受,反而替他高兴。 高中时,学校里最炙手可热的几个男孩儿都追求过她,但她却选择了隔壁班一个瘦高的男孩子。他的长相只能说是清秀,但他理科成绩每次都是第一。那时也只有左乐知道,他dota打得特别厉害。 后来,男孩儿去了职业战队,聚少离多让她主动提出了分手。两人之间最美好的回忆,就是那个电竞椅上的短暂初吻。 那之后没过多久,她开始接触摩托车,谎报年龄的未成年少女迅速在赛车场里吸引了大把注意。 她结识了一个酒吧老板,那是一个不知富了多少代的男人,比她大了整整十岁。明明是一个流连花丛的浪子,却突然撇下一众小情儿,迷恋上了这个妖冶又纯洁的孩子。 但左乐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叫了人家一声“叔叔”。 纵横欢场的男人求而不得,倒把她像妹妹一样宠成了白月光。 她被邀请去酒吧玩,17岁的女孩就美艳到足够让雄性动物疯狂。每个试图上前搭讪的男人都被老板请了出去,他意识到带这个孩子来这里是个错误的决定,但她却在那个时候对驻场乐队的吉他手一见钟情。 两人迅速陷入爱河,把第一次都给出去以后左乐才知道,对方在老家有个未婚妻,而他想要悔婚攀上自己这根高枝。 她给了那人一耳光,别的什么都没说,也算是落了个体面。 之后听说那人被开除了,十根手指都被剁掉,这辈子再也弹不了吉他。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对酒吧老板说了谢谢,在他面前哭得毫无防备。 然后就上了大学,大二刚开学便遇见了王祚。 一转眼,就来到了与他相识的第五个年头。 左乐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多纯情的人,王祚不是她的初恋,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