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_(六一)拜月宴(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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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一)拜月宴(四) (第3/3页)

,这点银子拿去走走看看,去摊上买些吃食玩意儿,你们也尽兴地过过节。”

    仆从们眉开眼笑应了。

    循着痕迹,尚黎光最终找到一处铺了梧桐落叶的暗巷。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离顺文门不算很远,在这种地方种植梧桐却不精心养护——

    两侧的高墙飞瓦无人打理,斑驳的红漆脱落残损,映衬着夹缝间的顽草,显得萧条而破败。如此高宅深府却荒凉无人接手,恐怕是……备受先帝宠信的官员之宅邸。怪不得两宅间的夹巷能被他人用来扔放杂物。

    林七真是寻了个好地方。

    尚黎光更添一分探究的兴趣。

    嗅着朽木气息之下那阵隐隐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平复呼吸,他命余音守在巷口不许擅动,自己则干脆摘了头上的碍眼玩意儿,提了盏小灯直趋进去。

    灯火映出了只是草草收拾的现场。

    呵——

    皇城脚下,乾坤朗朗,她竟有这般通天的胆量。

    会是谁呢。

    瞥一眼四周的砖墙石板,伏腰以锦帕拾起一小块染血的木屑,尚黎光将它收入怀中,随后向外退了数步,对着梧桐枯叶和一地歪七倒八的杂物,扬手扔出了所持的提灯。

    灯芯翻倒、灯油倾泻,几乎是立时便引燃了锦质的灯罩,很快,又贪得无厌地去烧毁眼前这堆多半是木质的破烂,将所有痕迹和证据尽数吞噬在烈焰里。

    夜风下,火光越来越高,映红了尚黎光苍白的眼眉。

    看——这下多明亮。

    压下咳嗽的欲望,轻盈盈转身,尚黎光走了两步,然后踉跄跄加快了步伐,他身子骨极差,这样跑几步脸就完全红了,呼吸紊乱得厉害。最终,摇摇欲坠的病弱身躯被闻到焦味犹豫要不要进来的余音扶住。

    不等缓过气息,他连忙开口:“去找人——光线晦暗,我竟在里面绊跤摔了灯,巷子里堆着木头,走水了——”

    焦急地解释,他剧烈咳嗽起来。余音哪敢在这时候丢开手,只好扶着他先吃了带在身上的丸药,再陪着他转回灯市找人。

    火光渐高,气味也越发作呕,不等余音告知几个人,人群便你传我看都往这里奔来了。

    “是奴不慎。”遮面的垂纱此刻又带在了头上,尚黎光以虚声病语解释了自己的过错,对救火的居民们一次次行礼致歉,他许下诺言:“这里的一应损失,奴和尚府都会如数赔偿。”

    仪态端方的大家公子轻易凭借他的折节与财帛,赢得了人们的谅解。连很快赶来、盔甲齐整的禁军军士们也没问他的罪。被军士的小队长劝着在路旁的小凳上坐下,尚黎光仍关心着走水的小巷,频频凝望的模样看着忧心极了。

    “尚九郎!”

    一道焦急而熟悉的声音唤他。

    不再关注暗巷和那些“迅速”赶来救火的军士们,回转了眸光,被余光搀扶着起身行礼,覆面的白纱下,尚黎光浅浅笑了。

    “尚九见过柳先生——”

    毫不避让,他迎上这位自己自小视作楷模的前辈的目光。

    **

    这章两人同时出镜,就没把湘湘眼中的林沅写成“她”,不然太乱了。

    素丝无染,又是《大明王朝》里的,一时想不到别的含蓄同义词。

    不知道说过没,林沅今后最讨厌的就是明月,要不是他和湘湘确实有代沟(网龄方面),一定会用绿茶之类的字眼去攻击明月,然而明月哪里是绿茶呢,最茶的那个分明是他的狗腿子(无贬义)尚九公子呀,只不过人家不去茶他罢了。

    顺便,和阿鱼我讨论讨论剧情呗,自娱自乐的话热情真的会被消耗的。

    附赠一个不会存在的OOC小剧场:

    很久很久以后,某些男人聚在一起讨(xuan)论(yao)属于他和湘湘的“第一次”。

    听到许多诸如“第一个鱼水相谐”“第一个成婚(工整大楷)”“第一喜欢他的脸”的描述后,格外被湘湘针对的林沅思考一秒,云淡风轻:

    “哦,她第一个对我表白心迹。她说,她很喜欢很喜欢我。”

    湘湘说过的:你是网文里的一个我很喜欢、很喜欢的角色……曾经。

    林沅选择性记住的:你是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人……永远。

    谁说这不是双向奔赴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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