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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章 青春正年少(1) (第2/2页)
都是嘻嘻哈哈的,相处融洽,人缘很好。 尤其一些女生,对他颇有好感,有事没事的,都乐意接近他,跟他撩逗几句。 话说这彭涛:他跟五奎见面后,两人自然免不了热情地说些话儿。之后,对学校情况稔熟的彭涛自告奋勇,意欲引导五奎到学校各处参观一番。 可还没等他们离开宣传栏那儿,他们便遇见了前来也想看新生分配名单的王朝文。 与王朝文一见面,五奎的心里禁不住就想发笑······ 3 王朝文,一个比较容易给人留下印象的男生。 其中的原因,倒还不是因为他的五官属于粗线条的,不像那种带着女性气质的精雕细刻,而是因为他的个高出众。 加之他的身材有些打枣杆型的,比较瘦,又是下身的比例明显大于上身的那种,所以人前一过,总是让人很容易就能记住他的那两条长腿。 去年春上,全公社中学生歌咏比赛在这七中举行。 就是在此次的比赛中,五奎第一次见识到了王朝文的“歌咏风采”,记住了这位个头和表现“双突出”的男生。 即使到现在,五奎还能记得王朝文当时朗诵的是一首歌颂家乡的诗歌,其中有两句是: 看北岭,红旗千杆; 望南丘,果树一片。 当然,让五奎记住并结识了王朝文的,不光是王朝文出众的高个——其实这一点还是次要的,关键是王朝文的朗诵让人太有印象了! 当时,在所有参赛的选手中,尽管大家都程度不同地想用普通话朗诵,可平日里谁都没有这个底子,猛顶来个提枪上阵,不用说也能猜想到,所谓水平自然是讲究不上。倒是无一例外地都显得半土不洋,有点不伦不类的。 好在大家都是席上滚到地上——水平都差不多,难说谁比谁更可笑,不必乌鸦笑猪黑。 但事情到了王朝文登台朗诵时就不同了; 对自己的朗诵,他显然是刻意地想用北京语发音。但他自从出来娘胎以来,一直就是用本地土语说话的,只是临阵磨枪时才被老师培训了两天。 所以说,他要是不去刻意为之,情况也许还会好一点。而他越是刻意为之——力图每一个字眼都想用北京语发音,但能力不逮,水平不济,也就不免落得事与愿违,成了马脸、鹿角、牛蹄、尾似驴的“四不像”! 如此之下,让人一听起来——我的个娘!不光独不像那么回事,压根就找不到广播电台上的那味道,反而让人听着听着,身上不知不觉间就乱跳鸡皮疙瘩! 再者,他那么一个瘦高个台上一站,模腔模调地发音吐字还不算,又以颇有点夸张的手势动作,全力配合朗诵,表现出那么一股激昂豪迈地劲儿——这使他的朗诵,不可避免地便把歌咏比赛推上了一个gaha ——会场里的人们笑成了一片······ 眼下,一跟王朝文相见,五奎不由得一下便想起了去年歌咏比赛的事情,难怪心里忍不住就想发笑······ 然而,王朝文的让人感觉好笑还远不止这一点。 这后来,当五奎来到高中真正跟他同学之后,方才知道:敢情这位王朝文同学,不光诗歌朗诵时喜欢用北京语,高中开学后,语文老师第一次让他在班上朗读课文时,他竟然也是如此这般! 这,让同学们对他都不禁好笑又好奇起来,纳闷他这个平时也看不出比同学们有啥不寻常之处的农家孩子,咋会转眼间就鬼魂附体一般呢?真有意思! 当时,他的这一表现,不光使得同学们忍不住发了笑,就连语文老师也是忍俊不禁。 并且,那位出身胶东、方言口音很重,动不动对自己的学生也会称呼上一句“伙计”的老师梁锦波,在失笑之下,似乎还想告诉他说“推广和使用普通话是不错,可也不必太强求,还是量力而行为好”,但一时又忍不住光想发笑,只能重复地笑道: “我说伙计······嘿嘿伙计······” 自然,这是后话。 如今且说:五奎跟彭涛、王朝文相见后,几个人正打算离开宣传栏那里,这时有几个女生一块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一到了近前,走在头前的那个中不溜个身、模样伶俐的女生,便有点大咧咧地用手在彭涛的后背上捅了一把,招呼地笑道: “嘿!西瓜!” 彭涛回头一看,马上回敬地笑着喊出了一声: “石榴!” 两人一齐开心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