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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3/4页)
发展得非常好! 原来程以华是有钱人的外甥啊!不过,这是程以华舅舅家的产业,和程以华其实没什么关系。沈旭辰也不会把二者混为一谈。 很快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沈旭辰本以为程以华会先和他一起去食堂吃晚饭再回寝室。没想到程以华直接把他带到了寝室。程以华的寝室和沈旭辰在同一栋楼,只不过他在二楼。 刚走上二楼,立刻就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迎了上来,冲着程以华打了招呼,叫了一声:“阿华!” 那女人又看向沈旭辰,很自来熟地说:“这就是阿华的朋友吧?这两天常听阿华提起你,果然是一表人才啊!我很高兴认识你!你们今天有口福了,我带了好多好吃的来呢!”女人看上去很年轻,她手上拎着一个超级大的保温饭盒。她是个非常亲切的人,见人就有三分笑,对沈旭辰非常热情。沈旭辰猜这应该是程以华的姐姐。 沈旭辰笑着打了招呼:“你是程以华的姐姐吧?姐姐很漂亮啊,就像明星一样。”这年代在怡湘县内夸女人是明星绝对是大大的褒义,意思是赞美女人又漂亮又时尚。 听到沈旭辰这么说,那女人果然很高兴,她忍不住捂嘴笑着,说:“我不是阿华的姐姐,我是他小舅妈。本来,今天是阿华妈妈送饭来的,结果半个小时之前,她接到临时通知不得不回部队去了,所以就由我送饭来了。你们放心,饭菜全部是阿华妈妈做的,保证是你们爱吃的。” 听到妈妈不能来,程以华似乎有些失望,他孩子气地吸了吸鼻子。 “你妈妈是军人啊?”沈旭辰诧异地问。 程以华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她是军医。我爸爸是军人。” 沈旭辰顿时肃然起敬:“真棒。” 沈旭辰打出母腹就被沈秉忠收养,从未见过自己的生父,因为生父在他出生以前就牺牲了,他甚至都没有见过生父的照片,根本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但他对这位从未见过面的生父是有孺慕之情的,因为沈秉忠从小就教育他和顾望舒,告诉他们,一个为国家牺牲的人是值得敬重的。 所以,沈旭辰也对军人们移了情。 沈旭辰生父叫陆见星,生母叫姜小月。沈旭辰名字中的“辰”字就应和了陆见星名字中的“星”字。而顾望舒名字中的“望舒”二字也应和了姜小月名字中的“月”字。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沈秉忠在给双胞胎取名字时是真用心了。这两个名字不仅仅继承了沈秉忠和他妻子的姓氏,也继承了双胞胎生父生母的名字。这名字里带着双重的爱意。 而沈旭辰和顾望舒的名字还有第三层意思。他们虽然是龙凤胎,但生日却不是同一天,因为顾望舒是凌晨十二点之前生的,而沈旭辰是凌晨十二点之后生的。生在午夜之前,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候,若有月亮就圆满了,因此叫望舒;生在午夜之后,正要期待黎明,无论如何太阳总会升起的,因此叫旭日。 双胞胎的父亲陆见星是个可怜的孩子。陆见星是汾水镇落山村的人,他生母早逝,陆父后来又娶了一个,那女人又给陆父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有后娘就有后爹,陆见星四岁的时候,陆父就在继妻的怂恿下把他过继给村里的一个年纪很大的鳏夫做儿子,根本没尽过抚养的义务。 陆见星养父家里很穷,那人虽对陆见星不错,但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陆见星十六岁的时候,养父自觉身体不行了,他怕陆见星穷得娶不上媳妇,就去别的镇给陆见星聘(其实相当于是买)了个媳妇,那媳妇就是姜小月。 养父去世之后,当时还不到十七岁的陆见星机缘巧合之下去参了军。他能吃苦有毅力,两年后进了特种部队。如此又过了九年,陆见星和姜小月的日子便好过了,家里甚至盖起了新房子。在一村子的黄泥房中,他们家的砖瓦房格外醒目。眼看着日子越过越美,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到了陆见星参军的第十年,年仅二十七岁的他在出任务时牺牲了。 消息传来时,姜小月正怀胎六个月。她和陆见星聚少离多,好容易才怀了这么一胎,结果孩子快生了,孩子父亲却回不来了。姜小月当时就崩溃了。偏偏陆见星的继母(其实不能算是继母了,因为陆见星被过继了)眼馋他们家宽敞明亮的房子,就以肚子太大、月份不符、怀着孽种的理由把姜小月赶出了村子。 那继母还拉着村里的一个赖皮叫陆三的做了伪证。陆三本来就是块天不怕地不怕的滚刀肉,他得了便宜,就很不要脸地表示自己就是奸夫。 落山村在大山里头,村民贫困而又愚昧。那会儿又不兴照b超的,农村里还都是找接生婆接生的,再加上陆三的伪证,姜小月的性子又实在太过软弱,她百口莫辩之下,竟真的大着肚子被赶出了落山村。而姜小月之前是被自己娘家人远远卖到汾水镇做媳妇的,娘家也回不了,最后竟然无处可去,只好住到了镇上的破庙里。 当时,姜小月身上还有一点钱,吃喝不成问题。只是,种种事情一刺激,她的胎没养好,生产时赶上早产加难产了。要不是路过的沈秉忠连带着另外几位老师动作迅速地把姜小月送去了卫生院,大概沈旭辰和顾望舒这对双胞胎就活不下来了。 穷乡僻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