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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第4/5页)
一定的批评教育之后,他必须在三天之内离开这片地区,并向当事猪王小翠小姐道歉。 这个处理结果还算公平,起码林东强这个高材生在处理这种食肉和食草动物之间的纠纷还是很公平公正的,于是在一通批评教育之后,这只狼也终于解脱了,而在一众看热闹的群众们都四散而去之后,沈苍术和张连翘站在猪圈外等着林东强把那只一脸郁闷的狼给领出来,见他抬头朝这边看过来,沈苍术才开口问道, “秦瑞峰,是吗?你的驻地,不是在北方吗?好端端,地跑这儿来干什么?找姚秋霞又想干什么吗?” “你说什么?姚秋霞!你们见过她吗?快告诉我她在哪里!” 一听到这话就愣住了,这只叫秦瑞峰的狼没有去回答沈苍术的问题,反而是在听到姚秋霞的名字之后眼神莫名地亮了亮。见状的张连翘也愈发疑惑了,没搞明白这狼怎么忽然就和只看见肉骨头的狗似的摇起了尾巴。而见他们不说话,那只狼也急了,直接呲着牙激动地往前迈了一步后,在看到立刻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的沈苍术后,他先是蹲下来平息了下呼吸,好半响才颤抖着开口道, “他妈的!可算是找着那婆娘了!你们就告诉我!她在哪儿!找到她我就立马滚蛋!保证不再在你们这破地方多呆! * 秦瑞峰出生在北方,寒冷的气候,广阔的草原,那就是他的家。 近十年里,草原的生态环境连年恶劣,成年狼为了能够让年幼的狼崽顺利长大,往往会付出更加倍的努力去寻找食物和应付敌人,每当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位能够领导大家的头狼出现,让这个庞大的家族能够在草原上继续走下去。 而成为头狼,迎娶族里最漂亮的姑娘,往往就是整个狼族里面,所有小伙子们的梦想。 年轻时候的秦瑞峰也有过这样的梦想,不过比起其他狼族里的小伙子,他又有着一些与生俱来的优势。 因为他所在狼群的头狼正好是他的父亲,所以从小打大,秦瑞峰都是差不多年纪的狼崽子里面生活待遇最好的。他吃的是最好的食物,接受的是最优秀的教导,他傲慢地觉得自己能和自己的父亲一样成为让所有狼族成员们钦佩的首领,一直到有一天,他在一次集体外出捕猎的时候时,竟然输给了一只跟着他哥哥一起过来的小母狼,而那小母狼在拖着一只庞大比她个头都大的猎物走过他面前时,还特意用挺瞧不上的眼神撇了他一眼,接着小声地嘀咕了一句道, “秦瑞峰,刚刚就听见你在这儿嚎的和只狗似的,我还以为你抓到了只恐龙了呢……一只兔子就把你高兴成这样,难道头狼的儿子就只有这点出息了吗?” “…………” 在此之前,从没有狼和秦瑞峰说过这样的话,周围那些狐朋狗友的吹捧让他早把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自然也不会去深究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而一直到这只既勇敢又漂亮的小母狼用这般蔑视的眼神看着他时,这个心理年龄实际比一只小狼崽好不到那里去的愣头青才算是明白,有的时候难听的话或许才是实话,而自己离他那个高大而沉默的父亲其实还差着很远很远的路。 年轻人一旦有了报复,就会开始变得成熟,秦瑞峰在那嘴巴挺坏的小母狼那里受了刺激,自然要拿出点努力不让她看不起。他原本也不是那么在乎那个头狼的位置,但是因为这只母狼的存在,他却把成为头狼当成了自己人生的最大目标,即使连他自己也分不太清楚,自己究竟是向往着那份属于成年狼的最高荣誉,还是向往着那双漂亮的眼睛对自己露出骄傲和爱慕的情绪。 秦瑞峰喜欢上了一个叫姚秋霞的姑娘,据说一头狼一生只会拥有一次爱情,所以秦瑞峰也觉得……喜欢上姚秋霞恐怕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尽管这姑娘脾气不好,性子比公的还烈,捕食能力更是族里一等一的好,可是秦瑞峰还是死心眼的喜欢着她,这种感情来的猛烈,就好像是点燃在草原上的星星之火,一旦烧起来就再难熄灭。为了能成为那个骄傲的姑娘心中最出色的公狼,他一次又一次去追逐着强悍的猎物,磨砺着他那软弱无力的爪牙,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姚秋霞看到自己的决心,可是一直到很久之后,当努力了那么久的秦瑞峰最终还在那场新族长的选拔中落败后,那个将他狠狠挫败的年轻公狼跑到一边的亲昵亲吻了那个他一直以来恋慕着的姑娘时,秦瑞峰还是感觉到了在那一瞬间他心口升起的无可奈何和伤心。 姚秋霞嫁给了新的头狼,尽管秦瑞峰觉得那王八蛋既蠢又搓丝毫不及他半点英俊潇洒,可是他深爱着的姑娘还是欢欢喜喜地做了别人的新娘,在她婚礼的那天,秦瑞峰没有和族中的任何一个朋友或是亲人打招呼就这样独自离开了,因为他实在没办法面对姚秋霞成为别的狼的妻子,和别的狼生儿育女的样子,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婚后姚秋霞并不如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