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重生守则_第4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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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节 (第3/3页)

,否则说什么都是纸上谈兵。

    所以如上所述,迟到的中二期让她害羞得想要忘却的同时,只有一个想法深深地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那就是不要过早的恋爱,恋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哪怕……哪怕是和男神。

    程洛宁接过宋瑾递过来的水,慢慢地喝了一大口才算把卡在喉咙里的牛肉咽了下去。平心而论,宋瑾的厨艺确实是非常的好,不仅仅是外在的好看,吃起来也是没话说的,要不是他刚才的一句话,估计这顿饭她能吃得很开心。

    她对宋瑾的好感值不低,甚至也想过如果能和男神在一起……然而程洛宁不是那种能甘于人下的人,说实话,至今为止她和宋瑾相处仍会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自己是个病人,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但是也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病,而宋瑾是个颜好温柔、能力强、家世也好的男人,说是金龟婿也完全不抬举,甚至他还是拯救自己于泥泞中的男神级人物。

    哪怕宋瑾对她表现出了一定的好感,她都会忍不住扪心自问,男神是哪来的好感呢——自己明明就是个性格差劲、人也不怎么样的小姑娘,就算长得可以那也不是什么出尘绝艳的大美女,成绩好的话和宋瑾比也是差远了。

    要说朝夕相处……程洛宁叹了口气,这都什么嘛!

    宋瑾本身就是心理学出身,又是个中翘楚,对人表情的琢磨出神入化,怎么哦了看不出程洛宁的想法呢。他笑了笑,很快转移了话题,“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家。”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程洛宁的头,“真是个小妹妹。”

    程洛宁一愣,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开始消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宋瑾捡了个程洛宁后面的椅子坐下,双手环胸,表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实话,他对小姑娘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要说喜欢,这是肯定的,程洛宁有着一切他所喜欢的女生的样子;但是要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要不要的,这也有点夸张了。

    这种感觉要如何形容呢?

    大概就是,上班路上经过一个花圃,很喜欢里面的某种花,是我喜欢的颜色、是我喜欢的样子,于是我买下了这束花,每天细心的浇水、呵护,不想把她美好的样子交给别人观赏,却没有提出过要把她采下来带回去的要求。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从一个牙尖嘴利的聪明女孩变成了现在这样美好、生动的模样,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却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她。

    两人就用这种暧昧、却又不这么暧昧的状态相处了这么多年。

    。

    周末的时候,程洛宁意外地接到了李俊的电话,“程洛宁,能帮我个忙吗?”

    程洛宁除了一开始有些意外之外,过了几秒钟就相当坦然了,“嗯?”

    “你看一下邮箱。”

    她侧过头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依言点开了邮箱,这个邮箱从她用电脑开始就没有换过,所以里面不少广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群邮件,好不容易才从一封封未读中找到李俊的名字,点开是一张图片,拍了一封信,大概扫视了几眼之后她开口:“看到了,怎么了?”

    李俊的声音缓慢而低沉,又带着难以言喻的诱惑意味,“能帮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吗?”

    程洛宁不能明白他的意思,但是这种小事她也不介意帮忙,于是便细细地看起来,“这封信没有署名,抬头只有一个简单的‘致’字,大概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很不自信,与收信者并不相熟,却又不是寄给上位者的。开头描述了天气,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从无关紧要的角度起笔,表现出了写信者内心的矛盾……”说了几句之后,她忽然住了口。

    李俊却忽然笑了出来,“那么,不自信的我可以邀请美丽的你一起吃个饭吗?请不要拒绝矛盾的我。”

    说实话程洛宁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她只觉得自己的专业被对方藐视了。

    李俊却没让她说出拒绝的话,“我现在在你家楼下。”

    程洛宁:“……”

    程洛宁真的不懂李俊这么多年的执着来源——这简直就好像上辈子的她一样,但是好歹她和顾致上辈子大学里还培养了一段时间的感情,用好朋友的身份分享了喜怒哀乐,顾致对林怡的温柔守候变相地让她越发沉迷进去。而李俊……这个男人居然能喜欢她这么多年,确实是让程洛宁感动的同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他上辈子欠她的?可是仔细一想,她上辈子好像还真没和李俊有什么交集,这种跨越时间的执着也就不存在了。

    李俊开车带着程洛宁去了他们以前的学校。

    市重还是老样子,基本看不出什么变化,今天是周末,门卫不肯放他们进去,两人也不好打电话让以前的老师帮忙,只好绕到后面去,围着市重的校园外墙转了一圈。

    等走到了教学楼后面才发现市重在后面建了新的实验室,格格不入地矗立在市重陈旧的校舍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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