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_第3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1节 (第1/3页)

    岁月让毛毛变成了另外一个盛赞,他的五官由少年时期的略显单薄变得极其具有男子气概,他结实了很多,内敛,悍气,身上有漂亮的肌肉,曾经劲瘦的身条随着岁月,变得更加强悍。颠锅时,火光飞起,照出一条油亮的手臂,他牢牢抓着大锅,小臂上的肌肉瞬间绷紧,几条青筋爆出,格外的好看。

    他站在灶台前,汗水顺着肌肉滑下的样子,是三千港小妹儿圈里拍价最高的照片。

    时光流逝,离烟忘了毛毛,而毛毛还是那个毛毛。当年他们在秘鲁机场分别,两人重新回到自己原本的生活之中。回到三千港的毛毛没想到,几年后本该死在海里的兄弟盛赞会活着出现在他面前。

    重逢那天的盛况请关注番外。我们接着往下说。

    三千港海岸线绵长无尽,一直以来就由海龙贸易控制。证府趁着换届改选,设计踢掉了海龙贸易这颗绊脚石,盛赞早已得到消息,计划了自己的假死,顺便算计了自己的死对头白狐。

    当年他离开时把重伤的毛毛托付给了自己的母亲曼文。曼文将毛毛送到国外避难,毛毛在那里遇见了离烟。

    当时他们好聚好散,但可能是散得太爽快了,所以毛毛这几年总是会想到那个脸圆圆的小胖妞。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的这段往事,就连好兄弟盛赞,也不知道自家阿毛已经在国外蜕变,成功破醋。

    从国外回来的毛毛如他所说的那样,接手了爸妈的小饭馆。他与盛赞从小一起长大,两家就在隔壁,重逢后盛赞把盛记的钥匙送给了毛毛。毛毛将两家打通扩大店面,并且专门做了个灶台,只放一锅老卤。

    盛家的卤味手艺一代又一代,那锅老卤带着年岁的味道,是吃货们最喜欢的下酒小菜。只是当盛家之子盛赞一夜之间坐上海龙贸易的大位、从三千巷搬去大宅后,吃货们就再没能尝过传说中的盛记卤味。

    但谁能想到,三千港动荡的那一年,匆忙之间,有人留下了一块盛家老卤。

    盛记卤味不仅是整个三千港人最棒的下酒菜,更是毛毛心中最宝贵的一份记忆。他留下了盛家的老卤,要把这份记忆永远延续。

    于是,盛记卤味也重生了,它活在三千巷里的冒记饭馆。

    但它并不是冒记的主角,冒记的主角永远并且唯一是那个喜欢染颜色亮丽的头发,喜欢穿背心和花短裤的毛爷爷。

    毛爷爷的脾气不好,嘴巴巨毒,发起脾气来整个三千港都要颤一颤。三千港的大人几乎都被他训过,但他唯独宠溺这条巷子里的小孩和自己的狗。他会做鬼脸逗小婴儿开心,会在巷口的小卖铺里给已经上学的孩子买辣条吃,过年时,会给所有的孩子派发大红包。

    他的狗名叫猪耳朵,周身白色屁股有黑斑,猪耳朵的各种秉性都像极了它的主人。因为毛爷爷的盛宠,所以这只狗在三千港过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天天都有肉骨头的神仙日子。猪耳朵自己也很争气,以它四肢短小肥硕滚圆的形象,成为了三千港的萌神。

    毛爷爷和他的小狗是三千港最亮丽的风景线。

    ***

    离烟的叛逆来得有些迟,在她二十八岁这年,她迟到的叛逆突然爆发,二十八岁的老姑娘因为工作的事情与家里大吵一架,开着小红车头也不回地离家出走了!

    可是,能去哪里呢?

    其实她回国没几年,除了玉城外就没去过其他地方,唯独依稀记得小时候曾经到过三千港。从玉城到三千港的路变了好多,离烟开了导航,总算是没有走弯路,顺利到达。

    这里与玉城很不一样,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人们的脸上都是真心实意的笑容。离烟几年前脑部动过一次大手术,虽然忘记了很多事情,但倒是一直记得这个地方。

    万幸的是三千港的路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她凭着很少的记忆找到了地方。那是一条又长又深的、铺满青石板的小巷,小时候妈妈带她来过一次,有个光头小哥哥在巷子口请她吃了一根冰棍。那是一条很普通的绿豆冰棍,比不上家里为她准备的各种高档冷饮,时间太久了,她忘记了小哥哥的长相,倒是记得很清楚那时候冰棍不便宜,小哥哥的钱只够买一根,大方的全都给她吃。

    她是个好孩子,浅浅咬一口递过去,闹着让小哥哥也一起吃。于是,那么热的夏天,两个孩子蹲在巷子口分完了一根冰棍,后来妈妈从里面出来了,她坐在车里朝小哥哥挥手,说还会来找他玩。

    这一晃,就是二十几年。

    小哥哥会不会记得我呢?

    离烟有些忐忑地从车上下来,一步步走进三千巷。

    巷口的小卖部还在,正是最热的夏天,她进去问老板:“你好,我要买绿豆冰棍。”

    她比划着:“这么一根,好像没有包装袋,额……我说不清楚……”

    店里的老伯笑着示意:“别说了姑娘,我知道你在找什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