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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第3/4页)
如既往:根据关系的亲疏和表现的好坏给予不同的权益。 罗马手中的牌,是公民权。 公民权不是基本人权,因此可以授予。一旦被罗马授予公民权,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将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被侵犯,罗马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这当然令人向往,谁不想靠上罗马这棵大树呢? 罗马的方针却是分而治之,有的授予罗马公民权,有的授予拉丁公民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些干脆没有公民权。不过,他们也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保留自己的宗教和习俗,也不用学拉丁语。 这才真是和而不同。 难怪其他帝国都灭亡了,罗马却稳固而持久。 可惜法律并不万能。西塞罗和布鲁图也不会想到,屋大维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用共和国的砖瓦梁柱建造他的帝国大厦,而且这大厦有一天还会倒掉。 后面这一点,屋大维也没有想到。 ☆、罗马之亡 帝国的首都罗马花香四溢,祥云笼罩着高大宏伟的万神庙、富丽堂皇的凯旋门。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广场当中的金色里程碑上时,“条条大路通罗马”就从这里启程。 罗马,确实是他们世界的中心。 然而在中国南北朝时期那个多事之秋,这座美丽的城市被彻底摧毁。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陷罗马,洗劫三天三夜。455年,罗马再次沦入敌手,汪达尔人整整洗劫十五天,把罗马变成了董卓铁蹄下的长安和洛阳。 公元476年,帝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日耳曼雇佣军将领废除。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位年幼无知的皇帝竟有一个令人咋舌的名字:罗慕路斯·奥古斯都。可惜,这两位伟大先祖的在天之灵,也没能挽救罗马的衰亡。 太阳落入了地中海,再也没能升起来。 当然,这里说的是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要到1453年才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灭亡。但,罗马是从城邦发展起来的。首都不在罗马,还可以叫罗马帝国吗? 所以,从君士坦丁迁都之日起,它就灭亡了。 其实罗马很早就不再像首都。公元284年戴克里先登上帝位后,居然十九年不造访罗马。直到303年,他才在罗马举行了一次凯旋仪式,罗马市民和元老院也才第一次见到皇帝陛下。而且,这也是最后一次。 首都不像首都,元老院也不像元老院。 前面说过,元老院是罗马真正的权威和灵魂。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法律的规定,更因为元老院是由精英们组成的。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不做错决定,不选错执政官。这是贵族们要把持元老院的正当理由。 后来,平民也可以进入元老院,但那也是平民当中的精英。于是,贵族政治变成了寡头政治。寡头政治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不至于让国家事务陷于无休止的争论。而且这些大佬既然将国家视为己有,他们也不会卖国。 为此,罗马有两条法律规定:第一,一旦成为元老院议员,任期就是终身的。第二,为了保证一心为公,也为了防止以权谋私,元老院议员不得经商。 可惜权欲和物欲同为人的本能,不能亲自经商的议员便把自己的产业交给了骑士。骑士原本是罗马军团中富裕的公民,可以自备马匹参加战斗。不过现在徒有其名,只能去充当议员的代理人、承包商,甚至皮条客。 议员们是什么德行,也就可想而知。 元老院开始腐败。公元前113年,也就是张骞去世的第二年,努米底亚国王因为向罗马将领行贿,而被传唤到罗马。但他却用同样的方法,让元老院做出了免于出庭作证的决定。于是这位国王用轻蔑的口气说:在罗马,没有什么是不能用钱买的。 腐败的还有罗马市民。 市民的腐败事出有因。作为奴隶制国家,罗马主要依靠奴隶从事劳动。鼎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