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第二部:第一帝国_第18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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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节 (第2/4页)

底国王获得了一条生路,吕底亚国王则被聘为随身顾问。

    这是一种“仁慈的征服”。

    ◎居鲁士像,引自《世界简史》36页。

    征服了巴比伦以后,居鲁士同样表现出他的宽容和大度,以及对被征服者信仰和习俗的尊重。他每天都要到马尔杜克神庙行祭,并让原来的官员们继续各司其职,就像在米底和吕底亚。这就不但赢得了祭司和官员的支持,也保证了国家机器一如既往地正常运行。

    居鲁士是高明的。

    而且,即便按照孔夫子的观点,这样一种既不滥用权力更不滥杀无辜的政治,也应该算作仁政。

    仁政的受惠者之一是犹太人。半个世纪前,弱小而独立的耶路撒冷被新巴比伦国王尼布甲尼撒摧毁,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随着他们被刺瞎双眼的国王,被戴上镣铐押往巴比伦为奴,史称“巴比伦之囚”。

    波斯人却解放了他们。第二年,居鲁士发布命令,允许这些巴比伦的囚徒回到故乡,并把巴比伦人掠夺来的金银财宝还给他们,以便他们重建祭祀中心。这真是功德无量,以至于犹太人把居鲁士称为“波斯的弥赛亚”。

    居鲁士的善举让他威名远扬,他的仁政则让帝国日趋稳定并发展壮大。没有证据证明居鲁士这样做,是汲取了亚述帝国灭亡的教训。但可以肯定,波斯帝国收获的不再是此起彼伏的反抗,而是地方对中央的支持。

    继承了这条政治路线的,是大流士。

    如果不算篡位的高墨塔,大流士是波斯帝国的第三任皇帝。在他的治下,帝国被分成二三十个行省(请参看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行省的拉丁语provincia原本就有委托的意思。因此,按照罗马人的理解,把一个地方委托给高级主管去治理,这个地方就是行省。

    波斯的行省也大体如此,被委托治理的高级主管则是总督。行省总督原则上由波斯贵族担任,下级行政单位则交给当地人,比如爱奥尼亚由希腊人管理,耶路撒冷归犹太人自治。从居鲁士到大流士,皇帝的态度历来就是:地方行政和人民生活,能少管就少管,能不管就不管。

    要管的只有两件事:法律和税收。

    法律在波斯帝国的政治生活中极为重要。正是靠着法律,大流士保证了政令的统一。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生活在帝国广袤大地上的,是许多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

    一统天下,唯有法。

    的确,治理如此庞大的帝国,法律比武力成本更低而效率更高。而且,正如他们尽量使用本地官员,波斯皇帝也尽量维持当地法律不变。居鲁士和大流士都不喜欢朝令夕改,因为法律的不变才意味着帝国的永恒。

    如此,也才能无为而治,并长治久安。

    事实上大流士最为得意的事情,就是一生都在充当法律的保护人。他甚至说,只有依法治国,强者才不会欺负和毁灭弱者。这就不仅是法治,也是德治了。对此,大流士也非常努力。他一再表示要克制自己,不乱发脾气,要做正义的朋友,因为他是一个好的战士。

    没错,决战并非一定要在沙场,治国也许是更大的考验。居鲁士和大流士放长线,其实是要钓大鱼。这大鱼除了属邦的效忠,还有源源不断的财富。

    这就要靠税收。

    税收是帝国重要的经济来源,因此皇帝相当重视。每个行省都有专职的财务官,一律由波斯人担任。他们负责将税收上缴中央,比例大约是年产量的20%。

    这个税率并不低,事实上数量也相当可观。除波斯省享有免税特权外,其他行省都要上缴额定的货币税,比如巴比伦省2000塔兰特,小亚细亚四省1750塔兰特。大流士每年从各省收到的税银,大约有400吨之多。而只要30吨税银,便足够帝国军队四个月差十二天的开销。6

    有钱就能打仗,大流士继续开疆辟土。在他手里,波斯成为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大帝国,版图远远超过了亚述。首都也变成了四个:苏撒、爱克巴坦那、巴比伦、帕赛波利斯,皇帝和宫廷则四季轮流驻跸于这些都城。

    属邦的朝觐和朝贡,被规定在帝国的礼仪之都帕赛波利斯,时间则是每年的春分时节。朝见皇帝陛下的,有埃及贵族、印度王公、行省总督和部落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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