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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第1/2页)
24.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25.见《史记·酷吏列传》。 (第四章) 1.本节所述张汤及其他酷吏事,如无另注,均见《史记·酷吏列传》。 2.见《史记·汲郑列传》。 3.本章所述秦汉官制及官僚政治,亦请参看阎步克《帝国开端时期的官僚政治制度──秦汉》。 4.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5.见《论语·卫灵公》。 6.见《孟子·尽心下》。 7.见《论语·子张》。 8.王充《论衡·程材》。 9.本节论述亦请参看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绪论》。 10.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 11.见《韩非子·扬权》。 12.请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3.见《汉书·循吏传》。 14.见《史记·平准书》。 15.见《史记·酷吏列传》。 16.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17.本章所述亦请参看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杨鸿年和欧阳鑫《中国政制史》、韦庆远和柏桦《中国官制史》、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孔令纪主编《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版)、徐连达编着《中国官制大辞典》。 18.见《汉书·武帝纪》。 19.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书·食货志》及《文献通考》。 20.文学与吏道的说法,见《文献通考·选举考八》。 21.请参看阎步克《帝国开端时期的官僚政治制度──秦汉》。 22.卫宏《汉旧仪》便称:汉帝国取士“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不宜者还故官”。 23.以上见《史记·滑稽列传》、《汉书·东方朔传》。 (第五章) 1.见《汉书》之《昭帝纪》、《霍光金日传》。 2.见《汉书·东方朔传》。 3.见《汉书·外戚传》。 4.以上均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5.卫青事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6.霍光和霍去病的父亲,《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作“霍仲孺”,《汉书·霍光金日传》作“霍中孺”,但注音读如仲。 7.见冒名班固的《汉武故事》。 8.见《汉书·外戚传》。 9.这三次战役的时间分别是元光六年(《史记》称在元光五年,此据《汉书》)、元朔元年和元朔六年。 10.见台湾学者傅乐成《中国通史》引方壮猷说。 11.见《汉书·匈奴传》。 12.这十年是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到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共八次出击,数据见杜维运《中国通史》。 13.见《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14.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15.以上数据见《史记·平准书》。 16.见《汉书·西域传》。 17.见《汉书·昭帝纪》。 18.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19.见《盐铁论·本议》。 20.见《盐铁论·刺复》。 21.见《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22.见《资治通鉴》卷二十二。 23.于右任《汉武帝陵》。 24.见《汉书·东方朔传》。 25.见《汉书·霍光金日传》。 26.请参看王子今《汉武英雄时代》。 27.见《史记·大宛列传》。 28.请参看《史记》之《孝武本纪》、《封禅书》,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 29.请参看易中天《帝国的终结》。 附录 本卷大事年表 说明:从汉高祖元年到汉武帝元封六年,汉人沿袭大秦历法,以每年的十月为岁首,第二年九月为岁末。因此,此间如果出现同一年的正月在十二月之后,请读者不要感到奇怪。汉武帝太初元年,汉人恢复夏历,仍以正月为岁首,十二月为岁末。 汉高祖元年(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