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相师在花都_第1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7节 (第1/3页)

    双方意见达成了一致,于是马上签订赌约。按照周景天的要求请来了孟志远所长做一个见证,经过签字画押后赌约生效,三天之后齐聚在这里等结果。

    这一次的赌约有些不一样,楚阳赌的是不出事,周景天赌的是出事,这也让楚阳心中多了几分警惕。

    签完赌约之后,周景天装模作样的指着工地冷冷一笑道:“姓楚的,三天之内工地一定会出事,如果我准了,你就是一个骗子!如果不准,三千万一分不少的送到你手上,希望到时候你哭的不要太难看!”

    第三十六章 说好了不后悔的!

    “放心吧,哭的不会是我,只怕会是你自己!”楚阳冷然一笑,那双深邃的眼眸中却是流露出一道象征着自信的微芒。

    “好,希望你不要后悔!”周景天眼中怨毒之色一闪而逝,撂下这一句狠狠的话后,他带着王明泽等人大步离开。

    看着周景天走了,被请来做见证人的孟志远所长摇了摇头,轻叹道:“楚先生,你跟这位周氏集团的大少爷赌三千万?真是大手笔啊!这件事无论成败,估计很快就会传到一些有心人的耳朵里……”

    “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楚阳非常洒脱的耸了耸肩道。

    如果这件事能落入某些有心人的耳朵里更好,他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一下,他楚阳想要龙腾九天,即使一个周氏集团全压下来也拦不住!

    周氏集团都拦不住,又何况是周景天?更何况一个区区的王明泽?在楚阳眼里,吴庆生的这个小舅子连一坨狗屎都不是!

    ……

    等到孟志远所长也走了,刘德胜皱眉问道:“楚大师,你能不能提前知道哪里会出事?我们最好尽快做出一些预防!”他这样一说,于是包工头何师傅还有众多工人兄弟们都紧张的望着楚阳,这工地要是出事的话他们当然会首当其冲了。

    楚阳看了一眼那几个身上冒出大量黑色霉运的工人,淡淡的说道:“刘总,你太多虑了,三天之后咱们来这里看笑话就行!”说完不屑一笑,故意表现的非常狂妄与自信。

    刘德胜看的不禁迷迷糊糊,但也没马上说楚阳这种表现有些反常。直到两人都上车后,他才问道:“楚大师,咱们难道真的什么都不用做?”

    楚阳坐在宾利车里,摇了摇头道:“在表面上我们当然什么都不做,不过你一会儿找人偷偷的在工地上装几个摄像头专门拍摄脚手架,估计你很快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刘德胜点头道:“好吧,我马上就去安排这件事!”

    稍微一回想楚阳的话,刘德胜心中开始暗骂。没想到周景天这么黑,表现上是签订赌约,暗地里竟是想对脚手架使阴招,万一死了工人,即使他不交出承包权也保不住工地!

    ……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消逝,当日落西山之后,夜幕也终于缓缓的降临在了大地上,将无尽的苍茫掩盖在了黑暗之中。

    夜凉如水,新月如钩。

    当夜色笼罩在工地上,蓦然一道黑色身影在黑暗中翻墙而进,他快速的穿过工棚来到了脚手架之下,皎洁的月光照射在身上显得有些恍惚诡异。他掏出一把铁钳在脚手架上不停扭动,在确定了非常松垮后,脸上露出了一抹贪婪中携着怨毒的冷笑。

    冷冷的暗哼了一声,这道身影趁着漆黑的夜色转身离开!

    不得不说,王明泽的胆子真的很大,因为他知道即使被工人们发现也能全身而退。可惜他没有料到,几个藏在隐蔽处的摄像头已经将他的身影拍摄了下来。

    半个小时后,何师傅把录像视频交到了刘德胜手里,惊叹道:“刘总,楚大师真是厉害,居然提前算到了有人会趁机动手脚!”

    “楚大师是一个奇人,能算到也属正常!”

    刘德胜满意的笑了笑,吩咐道:“等所有工人都熟睡之后,偷偷叫几个人把脚手架加固,但不要太明显。有了这东西,周景天输定了!这件事要是搞定了,每人发一个五百块的红包!让你当监工经理吧!”

    “谢谢刘总,我一定会把事情妥善安排好的!”何师傅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

    ……

    三天时间如同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早上九点刚过,刘德胜就开着宾利车来到了枫林景园接楚阳,吃过早餐后,众人齐聚在了工地上。

    与此同时,周景天也带着一帮人出现,其中的王明泽也在,孟志远也带了两名干警过来做一个见证。不过这时候的脚手架已经在晨风中微微晃荡着,隐隐之间有些摇摇欲坠的模样似乎随时会坍塌一样!

    周景天阴阳怪气的哈哈一笑,指着脚手架冷笑道:“姓楚的,你现在怎么说?不出两个小时,这里一定会出事!”

    他身后的王明泽眼神怨毒,即使心里害怕楚阳,但脸上也隐隐浮现了一丝得意,他期待着楚阳在自己的面前失败,然后狠狠的将之踩在脚下……

    楚阳表情极为淡然的说道:“什么怎么说?”

    周景天嗤笑一声,不屑道:“事实摆在眼前,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只要工人们一上去,这起码是死人的大事!把工地的承包权交出来吧,咱们说好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