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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听新娘叫他霄哥,后面又耍赖似的叫了一声霄爹。 余漆之噗一声笑出声来,伸手扯下面膜,行吧,霄爹,期待再见。 不过余漆之没想到再见得这么快。 按照她的设想,陈诗淀跟南书仪的家人好不容易遇上,怎么着也得约时间见个面,到时候自己过去凑个热闹,可以顺便找南书仪旁敲侧击地问问那位霄爹的情况,再找机会遇到什么的。 最近余漆之在准备一篇新的论文,名叫《宋代世俗文化和玉器风格》,去年的时候她导师带队,跟市博物院的几个专家去江西刨了个墓,专业来说是考古发掘,挖回来一堆南宋时期的宝贝,余漆之跟着沾光,跟导师商量之后定下了这个论文专题,最近几个月不是泡图书馆查资料就是去市博物院里对着一堆出土文物潜心琢磨。 周六那天下午,余漆之穿着一身白大褂工作服,长发在头顶扎了个严严实实的丸子头,戴一副黑框眼镜,衣襟上沾了些黄色的土渣子,心满意足带着一堆笔记和照片资料打算回家,刚走出博物院后门,一眼看见对门单位走出来一个人。 余漆之愣了愣,目光移到对门单位的大门上,那是一家生物医学研究所。 凌霄是出来吃饭的,一身休闲服,比起几天前被造型师折腾过的发型,今天的头发随意了许多,用余漆之的眼光来看,差不多就是小区门口理发店25块钱一位的水平。 学术型直男、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没有对象。 余漆之笑笑,拍拍自己胸前沾上的灰,打算上去打个招呼,她不是会故意端着的人,哪怕明明对人有着不可言说的企图,在真出手之前,她不会表现出任何的不自然来。 然而凌先生面无表情,目光放空,压根没注意对面有人,直直从余漆之身边走了过去。 余漆之:…… 余漆之:??? 怎么说呢,从小到大连任班花系花校花各种花的余妖精,头一次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存在感来。 当然,怀疑只是一瞬间的,强大的自信心给了余妖精另一个结论: 瞎成这样,活该找不到对象。 余漆之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扭过头笑吟吟地开口:“霄爹?” 正在思考刚才的实验数据到底哪儿出了问题的凌先生浑身一僵:??? “不记得我了吗?前几天婚礼——” “我记得你。”凌霄皱了皱眉,“你叫我什么?” 余漆之笑:“我不知道你的名字,那天我听新娘子这么叫你——抱歉。” 凌霄摇头:“没事儿,我叫凌霄。” 余漆之郑重地伸出手:“余漆之,油漆的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