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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第4/4页)
,说了句:“知道了。” 她们就把心放回了原位。 黄正华其实很好奇,何以这两个女孩子对他这个陌生人这么信任,她们面上有所保留,但却遮不住骨子里透出来依赖感,而且是无条件的依赖,黄正华觉得挺有趣,她们像是自己的妹妹一样,让他感到亲切。 “你们从那个地方搬出来吧,住到公司附近,”黄正华对她们说,两个女孩子住在那么杂的地方,太不安全,而且以后工作起来也不大方便,“我给你们准备的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暂且将就一下吧。”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习云她们也以为真的是要将就,可等到他把她们带到那间公寓里去后,这哪里是将就啊?!虽然不大,但是布局很好!明亮干净、简洁精致~比起之前两人蜗居着的简易房,这里跟天堂也没什么区别了。 但习云感觉黄正华不是跟她们客气来着,而是真心觉得有点委屈她们…人家说土豪的世界普通人不会懂,习云想说,贵族的世界,她们就算不懂也无所谓,揩一点油也真真是极好的~~ 好在她们两个不是土包子,虽说心里十分惊喜,但还不至于欢喜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的地步,忍到送走了她们的大boss后,习云才尖叫着冲去了里间,跳起来“砰”一下往大大软软的席梦思床上迎面趴去。 “太!幸!福!了!”习云享受的感叹道。 紧接着,她意识到了一个问题:这儿只有一张床…虽然这张床挺大的,但是…与人同眠这种事情,实在是有点为难她们两个现代人。 凌薇正好也有一样的想法,直接道:“等周末,换两张小床吧。” “好的!”习云飞快的答应。 * 黄正华一个一个的践行他的诺言,先是身份问题,完美无缺的给她们搞定了,再是习云这只“拖油瓶”,也给带上了,(凌薇留了个心眼,没让她签正式的合同,不然到时候亏得就是她们了)现在就只剩下物色比较出色的band这件事了。 “可能要去找一下一些地下乐队。”黄正华前思后想得出这么个结论,而且还不太确定能不能成。玩音乐的人,但凡有点才华、有点天赋,骨子里就都有点艺术家的桀骜不驯,哪里有那么好收服,甘愿去做人家的伴奏? 看出黄正华的犹疑,习云出声:“先试试吧。” 这试一试倒是让她们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人,看到了他,才让习云第一次那么真实的感受到她们存在于这个不同的年代里。 情况和他们预估的差不多,一群人一听到唱片公司来招人,立马一窝蜂的拥了过来,听到他们是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登时失望挂满一脸,最后一听是给人当伴奏的,没指着鼻子给他们一顿臭骂就不错了…总之看他们的眼神跟看怪物一样。 这年头,是乐队最炙手可热的年代,乐手们把组乐队看做要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以及崇高的人生理想!人生理想怎么可能沦为跑龙套的?=_= 所以习云他们几乎跑遍了港都大大小小的地下乐队聚集地,迎来的却都是白眼。 不是不让人泄气的,黄正华就提出:“一定要乐队吗?伴奏带不行么?” “不行!”习云严辞拒绝。这个年代的伴奏带能听么?她嫌弃的想道。 黄正华愣了愣,好像从决定来这边选人开始,凌薇都安安静静的呆在一边,没有发表过什么意见,反倒是习云,明显占了两个人当中的主导地位…他目光意味深长的在习云身上逗留了良久,然后什么都没问的就妥协了。 “那我们去最后一个吧。如果那里还是没有的话,我再想办法。”黄正华道。 这一路过去,习云都紧抿着嘴,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凌薇以为她那是担心没有乐队会很麻烦:很多她们想要表现的音乐形式都会无法很好的表现出来。她虽然也担心,但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只是凌薇这个人,安慰的话是打死她也说不出来的,于是两个人一路上就都变成了闷葫芦。 到了最后一个场子,他们一走进那昏暗的、气味繁杂的地下室就被震耳欲聋的打击乐声给彻底震傻了,除了习云。她目光紧紧锁住那个坐在舞台边上疯狂挥舞鼓棒的男孩子,像是要在他身上盯出一个洞来。 一曲末了,她指着那个男孩子道:“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