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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第1/2页)
他对我做过的那些过分的事,我都可以原谅,因为他充其量只不过是毁了我们在一起的机会而已。而我从不觉得我们能在一起。 在这边的三年,是我这辈子心境最平和的三年,除了睿睿,我不用再担心任何人。我靠自己的能力开个小书店,赚多少钱,就用多少钱,我成不了厉害的物理家,也做不了律师,但我每天都可以看书,看流体力学,看费米悖论,看明清小说,看希腊法典。没有爱情,我也活得很好。 我别无所求,只希望他不要来打扰我的生活。书上常写,分开多年的恋人,再见已经是沧海桑田,我们现在就是沧海桑田,我已经在这座小城市里找到属于我的生活,世俗也好,庸碌也好,这是我的生活。林教授的提议也许很诱人,但最诱人的蘑菇,往往是有毒的。 “你不可能这样过一辈子的。”我告诉他:“你不适合这里。” “只要坚持下去,不适合也是适合了。”他固执地说。 这样的心境,哪是一个冷饮店服务生该有的,平凡人的生活,连坏了个手机都要难受一整天,谁可以这样轻描淡写地谈自己的人生?他有退路,才这样洒脱。 “随便你吧。”我知道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听人说你今天和人打架了?” 他眼里隐隐有杀气,但转瞬即逝。 “遇见一个傻逼而已。”他语气不屑:“又没真的打起来。” 看来小欣意淫的那个可能性是对的。对于普通的服务生而言,他长得太好看了,是属于那种走在路上就会被星探问的那种好看,何况现在还流行中性美。在他现在所扮演的那个服务生的身份里,这么好看并不是什么好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当初还是郑敖的时候,身边带着形形色色的美人,还有人开玩笑说,不知道是他嫖别人,还是别人嫖他。从大众审美观来看,夏李郑三家,郑家确实是最适合被嫖的那个,李家太冷,夏家太硬朗,吃了都会消化不良,唯独郑家看起来赏心悦目。 小欣他们把同性之间的事想得太美好了,同性恋本质上和异性恋并无两样,可能还更混乱点,如果那个所谓“黑白通吃”的“傻逼”真的有同性恋倾向,平时玩几个男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我当律师的时候还特地了解过这方面的东西,“健身教练”比妓女报价还高。 “如果你还要这样玩下去,这样的事会越来越多的。”我告诉他。 被开几句玩笑并不算什么稀奇事,长得好看,面对的骚扰——或者称之为诱惑就更多,不知道对于他来说,来自同性的骚扰和年长富婆的“包养”哪个选项侮辱的程度更重一点。 “我忍就行了。”他丝毫不以为然。 我知道他心里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也没必要放在心上,说不定此刻就有哪个保镖在暗中看顾着他,说不定就是郑偃。也许他会派个人去暗中解决掉这件事。 这种事,不是忍就可以的。 他之所以这么好看,就是因为郑家到他这里已经传了五代,再加上关家在民国时就盘踞在东北的好基因。好基因的来源,就是一代代娶进来的美女。 大概是因为学法的缘故,我反而对社会的发展抱着非常悲观的态度——法律已经如此完善,社会却仍然是这个样子,如果撤去法律,又会怎样呢? 资本的累积向来是不可阻挡的趋势,目前的社会体系无法阻止这一点,那些已经成为庞然大物的大财团就如同一块吸铁石,最好的教育资源、人才、机遇、还有最美丽的面孔和最优美的身段、最奢侈的享受,都会像吸铁石一样被他们吸走。就如李嘉诚之于香港,就像那些美貌的明星之于李家。 郑敖所见到的,不过是一块小型的吸铁石而已。他觉得恶心,是因为那个所谓的“黑白通吃”的大哥,在他面前,不过是蝼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