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神棍贾赦_第30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30页 (第1/1页)

    同她相比,薛宝钗进取心太强,人活着就是要争!

    皇商之女就该遭人白眼不成?

    本朝规矩,商人三代不入朝,咱家有钱,却要看官老爷的脸色,女儿总不甘心。薛宝钗学问好又通透,早看出问题在哪儿,即便是皇商,那也是商他们注定要在当官的手下讨生活,要是得罪了贵人指不定就要让生意卡死。

    在金陵,薛家横行无忌。

    到了京城却不是那么回事,这里勋贵太多,以兄长的德行,指不定就会惹上谁。

    我想进宫去有元姐姐照应,总不会出事的。

    薛姨妈还是在犹豫,我听你姨母说,那些个身份高贵的八旗小姐也是排着队进宫去伺候人,后宫是个吃人的地方,进去的人多,混出头的少家里不短吃穿,还是想仔细的好。

    宝钗靠在榻上,好一会儿才开口说:我这性子也不易与人起争执,同伺候娘娘相比,跟着格格相对安全。我不是想进宫去做奴才,是没办法。哥哥与宁国府那边走得很近,说是进京查账,实际是吃喝玩乐去了。花点钱不算事,只怕他喝高兴了与人起争执。

    的确是这样。

    薛姨妈习惯了给她善后,竟忘了,这里不是金陵,是达官贵人齐聚的京城。别说黄带子,普通的八旗子弟他们就惹不起。

    商不与官斗。

    汉人不与满人斗。

    这是在京城讨生活一定要记住的《护身符》。

    听薛宝钗这么说,薛姨妈就不再阻拦,她心里也是有顾虑的,蟠哥儿近来的确是荒唐。不是吃酒就是游湖观花,总是喝得烂醉回来,还迷上了赌博。他去的都是是非之地,指不定就要闹出事,薛家在金陵是土霸王,到了京城连屁都不算,若真捅了篓子赔钱倒不打紧,只怕有钱都送不出去。

    梨香院这边,薛家母女促膝长谈,大房的院子里,贾赦也在和便宜儿子贾琏说别院的翻修进度。宅子里上好的家具都卖了出去,贾赦没准备买新的填充,按照他的意思,房间要搞成开放式,里面不用摆什么家具,习秦汉之风,无论弈棋、习字、作画都采用跪坐的方式。

    贾琏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别致的设计,他狠狠拍了父亲的马屁,说这样的确是更有意境,在京城也是头一家。

    他这么不要命的夸,贾赦还接受了。伸手拍拍儿子的肩膀,说:琏儿不要丧气,你年轻,需要学习的东西多。为父吃了多少亏才有这些经验。

    呵呵。

    真是一点都不害臊。

    他根本不是刻意选择的复古路线,学秦汉风骨魏晋书香。

    为啥要选择跪坐?

    当然是买毯子比椅子便宜。

    对风水没有影响的话,能省就省了。

    这年头,赚钱不容易。

    贾琏听了教诲,觉得还不够,他说:已经开工好几日,儿子还没去看过,今日想去瞧瞧。贾赦也计划去告诉工人怎么做风水,听说这几日都耗在大门口了,里头还没怎么改动。翻修的工人到位之前,卖家具的时候,贾琏去看过的,宅子的确是不错,比不了荣国府,对商户之家而言已经很高端大气。隔了半个月再去,他简直瞎了眼。

    这大门,瞧着不对吧。

    唯一没改的是朝向、方位以及门的大小。

    颜色和周围的搭配都变得彻底。

    贾琏看得目瞪口呆,朱色大门被刷成了深棕,牌匾已经拆了,新的还没挂上去,倒是门口这两尊石狮子,好似不太对。贾琏多看了几眼就引起了大老爷的注意,他解释说:从风水层面上说,石狮子是镇宅瑞兽,能化解许多煞气,增强主家运道,不过,小户人家因为压不住,容易遭反噬。这宅子原本是个姓黄的老爷所有,他是个生意人,摆两尊石狮子的确能护财,他却没注意一个细节,画虎不成反类犬,还给府上招来祸患。

    石狮子还有什么花样不成?贾琏仔细看了看,他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只得虚心求教。贾赦本来就有点拨他的心思,也不藏私,解释说,在府门前摆放石狮子有两点要注意。其一,狮头必须向外,冲里是凶相;其二,左右两尊必须是一雄一雌,具体位置也有讲究。雄狮子爪子要抓一个绣球,居大门左边,代表的是保平安,护事业;而雌狮子左前爪下方或者两爪之间最好有个小狮子,摆放在大门右侧,招财聚气。

    没错就是这个。

    他这么说贾琏就想起来了,从前那两尊狮子是相同的。

    父亲平时一毛不拔,这种时候倒是舍得。换一尊不就行了,竟然把两只都换了新的。

    他这点心思贾赦能瞧不出?于是又补充说:若是风水狮子损毁了一只,也必须一对一起换,否则两只狮子之间不协调,会有冲煞。

    贾赦又解释了给大门换色的含义,五行之中,金木土三个属性的颜色是可以随意使用的,即便与主家不符,也不会招致风水问题。水与火双属性的颜色则要慎用,若不是十分契合,都会引发争端招致祸患。散财事小,家破人亡也有可能。

    住家的院子要特别谨慎,商用的话,在不考虑东家生辰八字的情况下,只需要避过红黑蓝这些易惹是非的颜色也不会出大事。

    --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