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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第2/4页)
劲,如今一配上兵刃,更加显出一身不容忽视的侠气。 几天同行,两人已经有了几分默契,不需要商量便一齐直奔镇上最大的酒楼——先好好吃一顿,再去找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 只是这次,刚迈进酒楼门槛,两人就察觉不对劲——自金懋叔换好衣服后,两人具是一副土豪气质,每次尚未进店里就有人迎上来招待,这次两人都走到正堂了,还是没人,大堂里吃饭的人也不是很多,这对这么大的酒楼来说非常不对劲。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自己挑了位置坐好,这才招手叫人。 很快有个店小二急急忙忙从楼上下来,瞄到两人身上精贵的布料先是一喜,然后又瞧见叶姝岚背后的双剑以及金懋叔用白布包裹着的疑似兵刃的长条物,又是一惊,最后带着歉意讨好地笑道:“店里太忙,照顾不周还望两位客人多多包涵!” 听到这句话,叶姝岚依旧笑眯眯的,很大度地摆手道,“没事没事……” 金懋叔却是皱眉头,冷哼着打断她的话:“忙?” 店小二莫名察觉到一丝凉意,看看几乎没什么人的大堂,连忙低头恭敬道:“不满这位爷,店里正在二楼招待知府大人和包三公子……” “哦。”叶姝岚了然地点点头,特权阶级么,哪个时代都有那么一群人,倒也正常。 金懋叔却似是来了兴趣,挑眉问了一句:“包三公子?哪位包三公子?” “还能是哪位?”听这位爷的声音不那么冷了,店小二抬起头,一边将肩上快要掉下来的毛巾重新摆正,一边陪笑道,“还能是哪位?自然是京城包相爷家的那位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啦。” “包大人家的侄子?”叶姝岚也来了兴致,“包大人不是顶顶有名的大清官吗?他家侄子怎么会到这里吃饭?而且,还是跟知府大人?” ——叶姝岚这话问得倒也不算突兀。其实不管哪个时代,吃饭其实都是最有讲究的事情之一。就像在现代,吃饭从几块到几千几万都可能,而在这个时代,也是分几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上千两银子也都是可能的。不管包拯老家是穷是富,像那种教养良好的家族,吃饭虽然不会太差,但也不该到这座最好的酒楼吃,更别提还跟劳什子知府混在一起——万一被人抓着什么漏子,也许就会给包拯带来麻烦也不一定。 金懋叔的眼神也同样冷冽起来,直直地看着店小二。 那店小二被金懋叔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压低声音道:“二位有所不知,小的听说这位包三公子跟包相爷大大的不同——包相爷清正廉明,而这位包三公子……他道他找知府作甚?是要银子来的!可怜咱们的知府老爷一直以包相爷为榜样,判案从来公正,家里一贫如洗,如今却要供着这位……” “这可说不准。”金懋叔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刀,“说不准这位包三公子正是有样学样,谁知道那位包大人到底是真清廉还是伪君子——” 说完,施展轻功,一跃跳到二楼。 叶姝岚和店小二都被这番言辞弄得一愣,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离开。 半晌,店小二才回过神,看看叶姝岚:“这位爷……莫不是神仙吧?怎么嗖的一下就飞上去了?” 叶姝岚此时也回过神了,鄙视地看了店小二一眼,也施展轻功上了二楼。 店小二大惊:哎哟,这位也是哪! 叶姝岚到了楼上时,仅有的那个雅间房门应该被打坏了,此时正吱呀吱呀地晃悠着,靠着雅间这边的走道一片脏乱。她踮着脚尖,避着菜汤往里走,一直走到雅间门口,微微探头一看:——里头更惨,一桌子饭菜被掀得杯盘狼藉,酒菜汤饭撒了一地,不少人摔在地上,同样沾了一身菜汤菜叶子。 叶姝岚假惺惺地赶紧捂眼睛:叔你的破坏力,简直……不忍直视。 过了一会儿叶姝岚才放下手,继续往里看,只见金懋叔手的钢刀此时正架在一个年轻人的脖子上,上面的布条已经解开了,反射着外头的日光,闪亮亮的,十分骇人。 那年轻人看不到脸,不过穿的倒是不错,正经的玄色杭锦长袍,只可惜溅了不少油星,污了个彻底。倒是金懋叔一身白衣,反倒干干净净的,纤尘未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