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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第3/3页)
从来没有发现,你相信吗?你身上有一种沧桑的感觉,这令我着迷。” 原来她的出现并非偶然。 当天晚上我带她回了我家,然后整夜疯狂地做|爱。事实上如果仔细观察,她的五官和胡小闹的并不相似,但她总能让我轻易想起那个人。阿清的出现给我带来慰藉。 阿清是个好姑娘,她还有些调皮:她总是趁我睡觉的时候偷偷往我脚趾头涂指甲油,会在我看书的时候忽然抽掉书钻进我怀里和我在庭院里接吻,会偷偷跑去学陶艺在我生日的时候送给我一只她亲手做的陶罐。 我和她在一起了两年,这两年来过得平静愉快。我越发承认我只是在追求一个能够温暖我让我感受到平和爱意的人,而这个人并非胡小闹不可。 我只是在前三十年里得到的太少,所以每次碰上都会不受控制地去牢牢抓住。 今年阿清要毕业了,她在答辩结束后阻止我戴|套。我明白她的意思,所以把她带回了家。我的父母对她十分满意,并没有像挑剔白歆一样挑剔她的家世。这大概是因为我有整整七年都绝口不提感情的事吧,如今我终于主动带了一个姑娘回家,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但我去他们家之后却碰上了一个不小的麻烦,她的父母对我的各方面条件都很满意,除了年龄。 我大了阿清足足十五岁。 为了这个年龄差和她的父母吵了好几场架,我不得不夹在他们中间进行调和。她的父母为我的做法感到忏愧,但想到自己年轻的女儿竟然要嫁给一个将近四十岁的老男人,他们始终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最终结束这场争吵的人是阿清肚子里的宝宝,她怀孕了,我知道这是我和她都期望的结果。 阿清对她的父母说谁要敢逼她把这个孩子打掉,她宁愿去死。 孩子的母亲很爱他,我也是。我想我必定不会让这个孩子再经历我年轻时候的痛苦,我和阿清必定以十倍百倍的爱去呵护他,他是我的孩子。 我和阿清终于结了婚,当然我不是没有妥协:我把古城的店全都转手卖掉,在父母和她父母之间折中选择了中间的城市,我和她在那里重新开始。 宝宝的出生让我和阿清手忙脚乱,你要是没有带过孩子,绝对无法想象那样的日子有多麻烦:最初的半年孩子总是不分昼夜的哭,为了不吵到邻居我在育儿室里装了隔音板;宝宝的体质比较虚弱,每个月至少有一两个星期不是发烧就是感冒;宝宝刚刚学会爬学会走路的那段时间家里的很多东西都惨遭毒手…… 但我甘之如饴。 他是我的儿子,他是如此弱小娇贵,需要我的耐心和保护。 直到儿子三岁以后我们才稍微松了一口气,我把他送去幼儿园,阿清在附近的公司找了一个文职。 如今距离胡小闹离开已经整整十年了,她的容颜与她有关的过往都变得模糊,唯独当年遗留的那一抹温暖足够支撑我漫长的后半生。 生命总有一些无法弥补的遗憾,但生活总会继续。我想宿命的最终结局,是教会我们如何与这个世界温柔相待,如何让我们的生命变得圆润通融。 周末的时候,我带上阿清和儿子去给胡小闹扫墓。 这是我在十年后第一次见着她。 墓碑黑白照片上那张年轻漂亮的容颜依旧,仿佛刹那间又回到当年的忙碌时光,似乎无时无刻都充斥满看不完的邮件和没完没了的应酬。 我对阿清说:“老婆,她是我的助理,当年有一辆车冲向我,是她把我推开救了我。” 阿清仔仔细细用抹布把墓碑上的灰尘擦去,淡淡微笑:“她是一个好姑娘,希望下辈子她能幸福。” “嗯。” 我想阿清应该能从我的只言片语里猜出什么,可她什么都没说。 阿清是个宽容的好老婆。 我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搂着阿清的肩膀:“嗯,我们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注1】出自弗洛姆《爱的艺术》,很好的一本书,推荐大家去看看。 【注2】这首歌出自丽江小倩,歌曲名不详,好吧其实这个古镇就是以丽江为原型写的 ======================================== 作者君再一次被虐死了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