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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3页)
然而直到五年后,当副团长走进我的帐篷,捡起胡小闹那奇怪的羊皮卷,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我如实解释给他听他竟然十分赞成的时候,我才明白死老头子的结论可能是正确的。 我没有一颗包容平和,能够去守护而不是去破坏的心。 死老头子死后,我凭借着强大的武力占领了这座山头,方圆二十里范围内都是罗格马贼团的地盘,我把罗格马贼团发展壮大到最鼎盛……我曾以为这是非常值得骄傲的,整个罗格马贼团都会引以为荣的事情。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 那一天我和副团长就罗格马贼团是否改编成商队进行了激烈的论战,我们谁也不退让,最后决定把决定权交给全团这几百个兄弟。 可是投票的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百分之八十的兄弟们更倾向于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一个能够被政府认可的工作。 他们希望他们的后代不会在重复他们悲哀的一生,有能力在季星城平民住宅区住一间房子,和普通居民一样学习一项谋生技能,不必再回贫民窟重蹈贫民窟的噩梦。 简单点说,就是他们已经对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感到厌烦,他们现在只想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可是我领导罗格马贼团的五年间,竟然从来没有发觉他们这种愚蠢而幼稚的想法。 副团长一语道破:亲爱的罗格老大,这并不愚蠢也不幼稚。当你的生命中出现一个人,当你产生了想要保护她的*,当你真正了解爱,你会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希望所想要珍惜的那个人,能有一个安稳富足的未来。 他们说的话我真的不明白,我们自小在贫民窟长大,学会的唯一真理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拥有最好的资源? 难道不是么? 我无法认同他们的观点,即使后来罗格马贼团改编成罗格商队两年,胡小闹已经离开了两年,我仍旧无法理解。 但无法理解,不代表不能接受。一如当年我在愤怒之下,仍旧去了季星城拿到罗格商队的通商许可证一样。 我如今已经二十七岁了,已经不再年轻。我照镜子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镜子里那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他的脸上那块伤疤颜色越发深沉。 这两年间,罗格商队走过很多地方,当然在运货的中途中也遇到过其他马贼。 但那些小马贼不堪一击,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群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小马贼,逃跑的样子非常可笑。 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坐在马车顶部盘着腿,手指灵活地玩弄小刀。 这时候我会无可抑制地想起胡小闹,想起那天晚上我偷偷用手指触碰她皮肤,那如闪电一般从手指直蹿如心脏的悸动。 她是我过去二十七年中接触时间最长的女性,她很爱哭,但我看得出来那是在假哭,跟艾尔撒哭的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她一边假哭一边偷看我的模样很好笑,但我从来没有揭穿过她。 忘了说艾尔撒后来嫁给了杜泽,而杜泽的名声传遍了整个世界。他是个很厉害的高手,我想我很庆幸当年没有跟他打起来,否则我现在有可能已经死了。是胡小闹救了我。 其实看着她在面前瞎折腾的样子会让人觉得心情愉快,副团长说,我可能有点小喜欢她,我的心在她那儿。 她是我这二十七年来唯一一个产生了想要保护念头的女人,可是她死了,在我面前。 我还记得两年前的那场大火,我跪在帐篷门外绝望地嘶喊,就如女巫水晶球里出现的画面一模一样。 当年我因为女巫的预言会应在我身上,但没想到最后死的却是她。 但杜泽告诉我胡小闹可能没有死,他还跟我详细地解释了什么是穿越,杜泽说胡小闹如今可能穿越到某个平行世界或者某个角落,又或者她终于回到了属于她的现实世界。 我知道杜泽在安慰我。 人死不能复生,一如我的母亲。 可是今天,我照旧盘腿坐在车顶把玩小刀的时候,副团长却忽然跳上车顶,坐在我身边。他笑容灿烂地勾住我的肩膀,说:“罗格老大!我们商量过了,听说把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