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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第1/2页)
听德牧提起公园那边的小伙伴,郝仁长长叹了一口气。它在这边处心积虑地保护它们,可惜,那帮家伙却非但不明白他的苦心,反而把它当成叛徒。这么想着,忽然心中一酸,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将它搂在了怀里。 “傻瓜,你这又是何苦?” “大概是因为,那孩子让我想起了曾经的自己吧!”德牧苦笑着叹了口气,“别看我这样,当年我也曾是一条坏狗狗。我的主人丢弃了我,我四处流浪,觉得天大地大,没有一处是我家。你知道吗?无论是人还是狗,什么都没有的时候都是最可怕的。 反正没有人爱我,反正没有人在乎我的存在,就算死了,也没有人会为我哭泣。那时候的我偷东西,咬人,无恶不作。甚至把吓哭小朋友当作自己的乐趣。只有当面对人类惊惧的表情的时候,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觉得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价值的。” 听到这话,郝仁非但没觉得害怕,反而将它搂得更紧了。她真没想到,这条成熟又有魅力的德牧竟然也会有那样令人意想不到的过往。 “曾经我对人类充满了敌意,憎恨这个世界,憎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类。一直到后来,遇到我的师父。”说到这里的时候,德牧冰冷的语气忽然转暖。 “师父?” “嗯!”德牧点了点头,“它是一条伟大的金毛!它总说,这世上没有天生的坏孩子,只有遇上了坏家长的可怜孩子。想起它曾经对我说过的话,我忽然觉得,为什么就不能再给那个孩子一个机会呢?” “他已经好多了,他已经学会了哭泣。我师父曾说过,哭泣并不是软弱的表现,那恰恰是一条狗还活着的证明。会哭,就意味着心还没有死透,还能感觉到这世上的温暖与痛苦。” “哦,对了,我有名字了。我叫强大,是那个孩子为我起的名字。他有时候会喊我强大大。”说到这里的时候,德牧的表情无限温柔。 虽然德牧一再表示自己没有问题,郝仁还是忍不住偷偷跟着它回了家。德牧显然也察觉到了她的存在,不过却并没有拆穿,跟那孩子一起,引着郝仁一行回了家。 那孩子的家在附近的一处棚户区,跟李富贵原来的家比起来好不了多少。郝仁跟呆子它们三只找了个隐蔽的位置躲起来,偷偷观察那户人家的动向。嗅到了曾经令它心悸的味道,阿花一路上一直躁动不安,此刻更是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害怕它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举动,郝仁只好把它搂在了怀里,摸着它的脊背安抚它。 那孩子回到家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淘米做饭,德牧一直跟在他身边,那孩子一脸的轻松,时不时会跟它说上两句话,看起来跟普通的小孩子别无二致。那样子,完全没办法让郝仁想起那个曾经浑身戾气的凶手。一直到天彻底黑了,那个应该被他称为父亲的男人才醉醺醺地回了家。灯光亮起,窗户上映出一大一小两个人影,德牧则趴在地上,默默望着他们。 “蠢货,会不会做饭?菜里放那么多盐,盐不要钱啊?”原本和谐静谧的环境中忽然响起了一声男子愤怒的咆哮。 声音太大,虽然身在屋外,郝仁还是被他吓得心脏一紧,重重打了个激灵,连趴在她肩膀上的lucky都是差点从上面摔下来。 “老子把你养这么大,到底是为了什么?”郝仁以为这声咆哮就已经够了,没想到的是,那男人竟站起来,对着孩子就是一拳。 “汪!”德牧果然无法眼睁睁看着那孩子被打。 然后,更令郝仁揪心的一幕发生了,那男人竟然抓起扫把,对着德牧就抽了下去。 “爸,求你了,不要打它!”更加令她没想到的是,那孩子竟然扑过去把德牧护在了身下。 德牧的个子很大,那孩子的个子很小,虽然他尽力保护,德牧还是被扫把抽得呜呜直叫。 最后,那孩子只能带着德牧从屋子里逃了出来,那个男人倒是没追出来,只是依旧在屋里扯着大嗓门骂骂咧咧。 那孩子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