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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第2/5页)
打算毕业后一起去美国念硕士。他们很满意夏商周这个女婿。”伍媚讥诮地挑高了嘴角,“所以希望我们出国前先订婚。” “订婚那天还贴心地给我们订好了房间。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我先回了房间,夏商周去送他爸爸生前的朋友,结果那天晚上我没等到未婚夫,因为他走错了房间,爬上我妹妹的床。” 作者有话要说:周六晚上还有一章就要跟大家暂时道别了~ ☆、64华伦夫人的职业 沈陆嘉不知道当年才二十岁的她是怎么知晓这个真相的,是直面真实还是被间接告知。但无论哪一种都令他心疼,忍不住伸手将伍媚往怀里揽了揽。 “发生这种事,你说为人父母的该怎么处理?”不待沈陆嘉作答,她就冷冷一勾唇道:“你知道那两位怎么处理?冯青萍跟我说如果我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夏商周娶晏修明。如果不是一夫一妻的制度摆在那儿,我想他们巴不得来个娥皇女英二女共侍一夫,总之,横竖他们就是不想失了这么个贵婿。” “我当然不答应,但是晏修明这么个黄花大闺女被夏商周破了身子,日后在婚姻市场上自然卖不了好价钱,我那位母亲,又开始日日游说夏商周。在她看来,我们两个是双胞胎,从壳子到芯子其实都是一样的,娶了谁也没什么差别。” “夏商周被她磨得没有办法,最后终于松口答应‘负责’。我万念俱灰,跑出家门,用身上的钱买了一张去京津毗邻的江沪市的车票,离家出走了。” “钱很快用完了,我没有带身份证,那个时候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也没有学历证书,没有正经地方肯雇佣我这么一个黑户。”伍媚细白的手指伸向茶几上那包开了封的澳版万宝路爆珠薄荷,微微哆嗦似地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沈陆嘉本想阻止,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拿起打火机,垂眉敛目替她点了烟。 伍媚狠狠吸了两口,大概是在平复情绪。 “幸好已经是五月份了,睡桥洞也不至于冻死。” 沈陆嘉浑身一颤,搂住她肩膀的手上青筋像愤怒的虬龙一下子全昂起了头。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没什么。是我自己蠢,怨不得别人。”伍媚笑笑,中指和拇指对合,用力捏爆了过滤嘴里那颗薄荷珠子,在“啪”的一声细响里将浓郁的薄荷味悉数吸进喉咙里,然后才摁灭了烟。 “桥洞下有个害了白内障的老乞丐,我将捡回来的食物分了他一半,后来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他早年是有名的扒手,从未失手过,后来遇到妻子这才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拿住手腕,我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