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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第2/4页)
指使几个高手,就能至陆不弃于死地。 “好奇心害死猫,老实点绕路吧!”陆不弃强压着入城的欲望,开始变更方向。 这么大的一个城市,要绕过去,没有几天的时间根本是不可能的。这一天,陆不弃照常生火烤肉,却没想碰上了一队巡逻兵,还是骑兵,而且每一个骑兵最少也是骨鸣四重左右的实力,小队长更是拥有骨鸣六重的实力。 更让人郁闷的是,他们竟然认出了陆不弃,穷追不舍,让陆不弃着实有些狼狈,不过在躲在林子里击杀了两个巡逻兵后,陆不弃抢了一匹马跑了。 但是正因为这一次暴露了行径,陆不弃接下来的几天都在风声鹤唳中度过,在这遍地都是驻兵的阳泽重地,他的日子无疑非常难熬。 虽然难熬,可陆不弃终归熬过来了,将阳泽郡城彻底甩在了身后,不过他身上却是多处挂彩,左肋更是被长剑刺了一个透体血窟窿。 “娘的,真是晦气,饭都不让老子吃顿安生的!”在一处山坳中,陆不弃口中嚼着生肉干,忍痛给自己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势,肋下的血洞他自己缝上了,可后背的伤口他缝不了,只能尽量靠肌体自愈。 “老王,知道熊韬豹略的强大了吧?”陆不弃喘着粗气:“骨鸣八重?不一样得死!” 王礼寿自然不会在陆不弃身旁,他这是自言自语呢,在这之前,他碰到了他这辈子所碰到的最强的一个高手,那家伙显然不是普通的小队长,估计是个有点身份的家伙,穿银色皮甲,持三尺青锋。 陆不弃将许多追兵都甩开了,就唯独甩不开他,搞得陆不弃只能咬牙回头跟他干上。那家伙却是个骨鸣八重的高手,陆不弃这个时候的实力,从力量比对来看,和骨鸣七重相仿,五千多斤的样子。 但是骨鸣八重的武者,力量至少强上千斤,跟他一交上手,陆不弃就吃了个暗亏,不过陆不弃这内家拳宗师的武学经验可不是盖的,稳打稳扎,在缀后的追兵要追上来的时候,用熊韬豹略卖了个破绽,捱了那武者一剑,以掌中刺要了那武者的命。 由于是陆不弃有意而换伤,所以他肋下的伤看似很严重,其实并没有伤到肋骨,也没有伤到肺叶,要不然,陆不弃就算这时不死,不及时就医,也活不长久。 远远地又听到了噪杂的人语马嘶,陆不弃大口吞咽了两口生肉,又拽着腰间小酒囊灌了口酒的同时,脚下拨动了下树叶将血迹遮掩后没入了山林中。 陆不弃的小酒囊是早两天在一个郊外小村落用一把豁口的斩首刀换的,有两三斤烈酒,一是用来给伤口消毒,二则是给自己提神。 到现在,无疑马上要光了,不过陆不弃并不担心,因为远离郡城或镇城的一些平民村落,是不会知道他是逃犯的。 只可惜他身上除了一千刀的钱票外,没有散碎的刀币,而陆不弃也不会做天怒人怨的强盗行径,要不然这日子过得会更好一些。 在陆不弃彻底远遁,销声匿迹后,阳泽城王家内堡,络腮短胡犹如钢针的王维武,在收到王家私兵都统王安国的战报后,勃然大怒:“缉拿一个年仅十五岁的泽奴,竟然死了二十一个精兵,和一个卫戎统领?还被他跑了?” 王安国,高近两米,虎背熊腰,天庭饱满,身着暗金色铠甲,好一员虎将。正是王维武最看重的属下,也是王家除了王维武外,最强的人,热血境三重。不过此时,他的脸色很难看:“那个小泽奴恐怕不是勇力九重这么简单……” “我知道他不简单!臣儿不止一次在我面前提过,我也不会追究你的失职,不过要是被他跑了,传出去我阳泽王家颜面何存?”王维武愤然甩手:“安国,从他这些天的行动轨迹来看,他的目的很有可能是大洪山或者露潮山,派人在那一带沿山布防,务必将他拿下!” 王安国应道:“是,家主,我亲自出马,决不负所托!” “你就算了!”王维武目光微眯:“让成周去,多安排些人,那一带连绵数百里,抓他一个人无疑大海捞针。要是你都出马了,如果失败,那才真是颜面无存。” 王安国凛然:“家主英明,虽然我不出马,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