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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第1/4页)
“你曾经还有过一个弟弟,或者是妹妹之类的,总之,你下面还有一个,是这样吧?”这个警官甚至没有给自己多少时间就问道,虽然有点不近人情,但是也让她没法拒绝。 这一点,她说的也没错。 自己的确曾有过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只是没有来得及来到这个世上。那时候她已经八岁了,家里的条件只允许养活她一个,虽然父母很想要一个男孩儿,但是完全不行,那种情况下,就算是生出来,也会饿死的。 父母只能悄悄地打掉那个孩子,而且用的是最古老的那种办法,父亲把母亲关在了一个屋子里,用力打她的腹部,这一切都被她看到了,母亲那一声声的哭叫一直埋在她的记忆里,还有那些从她的下体流出来的血迹,那件事情她一直都没有忘。 不,也许曾经忘掉过一段时间。 那件事情发生没多久,她就生了一场大病,昏迷了几天,等到醒过来的时候,对于那件事情自己就完全不记得了,如果不是自己需要做这种手术,如果不是在那家私人诊所里听到了那种哭叫,她会把这件事情永远埋在记忆最深的角落里,永远都不会翻出来,就任它落满灰尘。 如果没有自己,母亲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就应该可以生活在阳光之下了吧。这段日子,她时常这么想。 “请努力好好地活下去吧,虽然你的父母已经离开了你,但是你的村里的人依然把你当成是他们的希望,他们依然尽可能地为你维持着一个完整的家!” 那个男人又来了。 她已经无法记清,这是这个男人第几次光顾这里,只记得每次他来的时候,那对眯缝在一起,几乎看不清是不是睁着的眼睛都会在她的身上打量许久,然后才会在母亲的催促下不甘心地走进卧室,用不了多久,里面就会传出来母亲的笑骂声,然后是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不会超过五分钟,母亲就会传出一阵阵呻吟——倒不是那个男人有多厉害,而是母亲对任何一个顾客都会采取这样的态度。 说到这里,想必你已经知道了,她的母亲是做什么的,完全没错,她的母亲是个妓女,用稍微文明一点的话说,叫做失足妇女,就是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取钱财养活自己的人。 洪薇在懂事后不久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有过一段时间,她很好奇自己为什么没有父亲,但母亲从来不允许她问这样的事,如果自己不小心提到了,那就会毫无疑问遭到一顿毒打。 再后来,她听别人谈论自己的家庭,对自己的母亲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嘲笑和蔑视,那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个不招人喜欢的人。 因为这件事情,她们不得不频繁地搬家。 她是否还记得那件事,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因为现在的她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不,是一捧灰,几天前,因为原本案子已经结束,她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她不喜欢自己的母亲,从知道自己的母亲不招人喜欢开始,就很讨厌她。因为她不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甚至不能让人们用正常的眼光看待她,虽然那些小伙伴们并不排斥跟她一起玩,但自己必须尽可能避开他们,而且不会主动去找她们,因为,那些大人们回到家会对自己的孩子发出最严厉的警告:不要和那个人一起玩,她的妈妈是个坏人,她也不会是什么好人! 不,自己当然不是坏人! 但是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当自己13岁的时候,她也发现,也许自己并不是什么好人。 13岁那年的某一天,她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那个男人又来了,她真的很惊讶,她们搬了这么多次家,每一次他都能准确地找到。 “那当然,他可是我的固定客户。”有一次她问起这件事,母亲一边把弄脏的衣服扔进洗衣机,一边毫不在意地回答道。 她竟然用“客户”这个词来形容那个男人,这让洪薇感到一阵阵恶心,但是没过多久,她可没有想到,自己就成了交易的商品。 她像往常一样回到家之后,抓起桌子上的一杯水喝了下去,起初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但是没过多久,她就感到浑身发热,然后那个男人就出现了,他抱住了她,开始脱她的衣服,她想反抗,但是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还有一点点期待。 很奇怪,那一次,她甚至没有感觉到疼,她也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那个晚上,自己第一次赚钱了,用自己身体里的那层膜为母亲换回了2000块。 知道这件事情,也是在医院里,听医生说,她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流了很多血,是自己划破了手腕。 “你说那个孩子吗?真是想不透!”孙嘉羽通过当地的公安系统查到了她们住过的所有地方,又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去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