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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第4/4页)
不许验尸后,我们都没有坚持。” 尤卫东不耐烦地说:“这里人的时间都很宝贵,没有心情听你编故事,快说正题。” 沈恕说:“我现在说的就是正题。回到市局以后,我和淑心碰过头,交流过疑点,都感觉马千惠的尸体有可疑的地方,应该解剖验尸。适逢死者的母亲到刑警队来诉冤,我们就让她签署了同意书,对尸体进行了解剖。而尸检结果让我们很意外。在灯光的照射下,尸体的脸部皮肤比身体其他部位发红,这是被人把头按到水里溺死才有的现象,因为被按在水中的人的姿势是头朝下,死亡时候血液回流到头部,所以脸色发红。而跳河自杀的人在水里会泡得脸色发白。此外,死者的肺部和气管里没有任何泥沙,而黑河的水很浑浊,在黑河里淹死的人不可能不吸入泥沙,除非死者是在别处被人淹死后抛尸在黑河里。” 尤卫东不屑地哼了一声。 沈恕说:“我把验尸结果汇报给王局长,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对这起案子进行调查,但是他大发雷霆,并暗示我如果不能马上结案,就要免我的职。我无法确定他和这起案子有什么关联,就没再坚持,但是一直在坚持调查。” 我补充说:“而且我们把验尸结果报备了省公安厅,并一直保留,有权威部门证实其真实有效。马千惠的尸体虽然已经火化,并不影响验尸结果的法律效力。” 尤卫东说:“就凭这个,你们就敢对一个副省级干部、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刑事侦查,谁给你们的权力?” 沈恕说:“法律给我们的权力,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人可以大过法律,即使你能嚣张一时,却不可能嚣张一世。我们在接下来的日子一直对现场的四个证人进行调查,没有发现任何疑点,他们都没有说谎。一直到淑心和方文杰接触的过程中,无意中说起人在投河自杀前的表现,给我们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方文杰曾问过淑心。在去年上半年发生的三起自杀案中,为什么只有马千惠没有在现场留下鞋子,而她为什么又会在跳河前‘啊’地大喊一声。这两个表象都不符合想要自杀的人的特点,虽然算不上证据,却突然点醒了我们一直陷入死胡同的思路。 “换个角度思考,这起迷雾重重的案子立刻明朗起来。四个证人确实没有说谎,他们目睹了一个女人跳水,但是那个女人却不是马千惠。那个女人在跳水后游泳离开现场,打捞队员捞上来的是事先被人淹死后投入到水里的尸体,只是由于人类的思维惯性,我们都自然而然地认为那具尸体就是投河的女人。这样解释,就可以说清楚为什么那个女人在投河前没有留下鞋子,因为她并不是真的想自杀,没有经历过决定死亡的心理斗争过程。而她在跳河前大喊一声,就是为了引起那些沉溺于花前月下的情侣的注意,作为她投河自杀的目击证人。这个计划的确安排得很巧妙,蒙骗了所有人,我们花费了几十天的时间才想通这个计划。 “案情发展到这个阶段,我们已经把尤卫东纳入侦查视线。因为如果要把马千惠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淹死而不为人知,尤卫东无疑是最具有作案条件的人。但他毕竟是一市之长,我们不能对他公开展开调查。” 秦盼盼面无血色,抖若筛糠。坐在她旁边的邱秋悄悄地挪了挪椅子,拉开距离,以示和她划清界限。 沈恕继续说:“如果我们的推测正确,这个计划里就应该还有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善于游泳,此外,声音里略带沧桑感,所以年纪不会太轻,但是要在水底潜泳一段时间,年纪也不会太大,应该是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女人。由于调查只能在暗中进行,我们的进展很缓慢,很长时间内没有找到这个女人。我们只能尽量创造接近尤卫东的机会,以求寻找到他的蛛丝马迹。总算是苦心人天不负,淑心参加楚原市三中的校庆典礼,发现他和一个女人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 我解释说:“我的中学同学陈述,在楚原市三中做副校长,她早年是市青少年游泳队的队员,年纪三十出头,所以我和沈恕设想,或许可以在她的生活圈子里找到线索。幸运的是,这个女人在校庆典礼上纳入了我的视线。” 秦盼盼看着我,目光里充满狐疑和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