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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3页)
但这样的绝世好男人的娘子,偏是个好吃懒做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有点呆,唯一的优点是很能吃也很会吃,非要再说一点好处,那就是长得不算难看。 妙村的人提到阿绯,通常都会说“宋守那个绣花枕头的呆娘子”,不过阿绯脾气有些古怪,不管听到什么样的话都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唯一能惹她发火的似乎只有两件事:第一是吃不饱,第二是没吃到好东西。 宋守在张员外家里做事,起初只是当帮佣,渐渐地张员外发现宋守是个人才,居然识字,还很会算账。 彼时张员外正在愁没个可靠地人管账,忽然发现宋守这颗沙砾中的金子,先不忙发掘,只用了个旧伎俩,——故意丢了一锭银子在后院宋守必经的路上。 这一招张员外用过数次,手法娴熟,经验丰富:通常见了银子的人都是以令人咋舌的速度捡起来揣了就走,被捉住了还要抵死不认,但是宋守不同。 宋守瞅了几眼那金子,便大声叫道:“谁的金子丢了?” 然后就一脸忠实诚恳状去向丫鬟求救,光明磊落笨头笨脑毫无私吞掉的意图。 张员外躲在假山后面笑得鱼尾纹游动,却不知宋守心里相当鄙视:这手法的老土已经很难用言语形容,但是自己偏还要捧这个场。 宋守不得不争取这个条件好点的机会,因为他要赚钱养阿绯,他的娘子。 尤其是当看到阿绯吃着他买回来的新鲜点心眉开眼笑的时候,宋守望着那个笑容,隐约觉得张员外肯用那么老土的手法来选人手,其实也可以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美德的考验跟延续,这样想来,张员外那土财主的样貌也变得和蔼可亲起来。 妙村的人都以为阿绯是走了大运才嫁给宋守。 可是谁也不知道:阿绯曾经是他痴痴看了十六年的梦,现在梦里的人就在身边,宋守觉得老天爷总算舍得睁一睁眼了。 他感恩戴德。 只不过宋守早该想到,老天爷的眼大概只睁开了一只。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一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不知从何时起,妙村来了一个奇装异服的人,看起来非男非女,打扮的很是奇特,手中习惯拿着一支笛子,他不肯说话,只会唱歌,或者用笛声说话。 只可惜妙村是个偏僻的小村子,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高等的交流方式,但是这并不妨碍此人的自娱自乐。 阿绯坐在门口等宋守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个人赤着脚吹着笛子经过。 阿绯专心致志地坐着等宋守,只有眼睛滴溜溜乱转,好不容易看到个活物出现在视线里,目光不免随着他转了一圈儿。 阿绯端详着他的身影,总觉得这人的背影有几分熟悉,晃来晃去,很是飘逸,阿绯紧盯着他不放,疑心他随时都要跳起舞来。 然而这个人的笛声嘎然而止,一头栽了个狗吃~屎。 阿绯这才知道原来他不是故意飘逸或者想要跳舞,而是饿的要晕了。 阿绯记得宋守给自己炸了很多小鱼,正巧这两天她吃得太多,喉咙有些肿,剩的还搁在厨房里,只不过想到要跟别人分享好吃的,阿绯有些痛心疾首。 那人在地上挣扎着,用唱歌一样的声调奄奄一息地招呼阿绯:“好心的姑娘,能不能给我点吃的……” 阿绯严肃地看了他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似地跑回屋子,一会儿的功夫她就跑回来了。 地上那人左看右看,没看到她拿着什么,然而阿绯蹲在他跟前,说道:“啊……张嘴。”表情认真,哄小孩儿一般。 他把眼睛瞪到最大才看清楚,原来阿绯手中提着一尾小鱼,说是“尾”大概有些夸张,其实用“一丝”来形容更妥帖些。 那条小鱼,基本上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能把这种鱼用油炸过还能存这“一丝”鱼体的人,定是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