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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3/3页)
残留的记忆,然而他的脸突然拉的很长:“搞个毛啊,怎么会是郑克臧这个倒霉鬼,神啊,该不是又在耍我吧。” 郑克臧,朱成功之孙、朱锦之子,原本顺理成章是明郑台湾的继承人,然而却因为权臣谋权而被刺死,死后还在台湾留下了“夫死妇也死、君亡明也亡”的悼词。 联想在前世自己在写作时曾经在度娘上检索到词条,方明就有些哭笑不得,外有满清内有权奸,果然夺舍是逆天之举啊。不过自己好不容易重活一世,方明,不,郑克臧自然不愿意只活区区六年,为了自己的小命他也要抗争到底…… 郑克臧还在暗暗发誓,门扉就被轻轻敲响了,一个鸡公般尖锐的声音传了进来:“钦舍,该用起床了,吴师傅已经在演武坪等着呢。” “这是金十九,侍奉自己的内侍首领。”一组记忆瞬间在郑克臧的脑海中浮现,尽管清廷对朱锦的正式称谓依旧是明招讨大将军世子,但这并不妨碍已经被英国人称为台湾国王的朱锦在安平城内如明清宫廷一般使用阉人。 “钦舍,起床了。”见到屋子里没有动静,金十九又呼唤了一声,随即听到一阵翻身的动静,金十九直起腰冲着身后的小内侍一点头,于是由他带头,几个内侍悄然无声的走了进去。“钦舍,来先擦一把脸,再穿上外衣……” 作为一方势力的长子,十二岁的郑克臧每天要做的功课不少,其中清晨起来练武便是一项。过去的时候,贪睡的孩童自然希望能赖床就赖床,但是现在,知道自己前路渺茫的郑克臧却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 “钦舍今天很精神啊。”看着小胳膊小腿的郑克臧不但满头大汗的完成既定的训练量,而且还自发的拉腿、蛙跳,负责教训郑克臧的武师情不自禁的夸赞着。“停一停,喝口水,擦把汗,休息一会再练。” “多谢师范。”郑克臧拱手称谢着,这异常的举动让师范在狐疑中也觉得心里喜滋滋的。 喝完了冷白开,郑克臧又练了一会,金十九来接他去母亲陈昭娘所住的荷院用早餐。尽管郑克臧是朱锦的长子,但其母亲陈昭娘并非是延平郡王朱锦的正牌妻妾,其出身不过是朱锦四弟郑智的一个乳母。 既然曾经充当过郑智的乳娘,可以想象陈昭娘原本应该是有过丈夫和生育史的。但当时十九岁的朱锦依然不顾部将的指责以及父亲朱成功的愤怒爱上了这个女人,由此可以推断,其必然拥有惊人的美貌。 不过除了出众的容貌以外,陈昭娘的柔情也是作为隆武朝兵部尚书唐显悦之女的朱锦正室唐和娘所缺乏的,以至于由此独占了朱锦大部分的宠爱,也因此积蓄了郑氏一族内部大量的不满。这些积怨,虽然因为朱锦在世时的力挺而无法化为报复的力量,但一旦朱锦这颗参天大树不在了,却是日后根基不稳的郑克臧败亡的根本原因之一,这一点作为重生者他自然有着清晰认识、深刻的了解。 “看起来接下来几年首要的就是掌握一支直接听命于己的武装。” 走在去荷院的路上,郑克臧如此决定着,当然作为不过十二岁的少年要想获得一支如臂使指的武装就不能单纯指望自己虎躯一振,众将便纷纷拜倒殷服。在有兵就是草头王的明清世替之际,即便是郑氏私军中的那些跟随郑氏三代的老臣子也不是眼下的郑克臧轻易可以收服的,还要另辟蹊径才是。 从演武坪到荷院的这点路程在郑克臧的思索中很快就走完了,郑克臧前脚刚刚走进荷院,眼前就闪现出一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子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郑克臧这一世肉身的生父、东宁之主、郑氏三代目、又名郑经的朱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