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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第2/3页)
,便是端木辰要求。说白了,就是想一切办法为自己除去潜情敌。用心之良苦,真是难为他了。 对于这些要求,火绯月自然没有意见,林心芝也非常赞同,不管怎么说,端木辰理由确实非常充足,她们没有反对道理。 火绯月身穿一袭浅蓝色长袍,三千墨发高高束起,用一根浅蓝色发带绑着,秋风拂过,吹动头上发带,灵动飘逸,再配上她那张颠倒众生脸,成了一个活脱脱少女杀手。 薛玲珑则身穿一袭浅粉色纱裙,梳了个大方得体少女发髻,美艳动人脸蛋配上婀娜多姿身材,一路上,吸引了无数男人眼球。 火绯月和薛玲珑,以惊人风姿,一路走来,迷倒了一大片男女老少。 男人们色迷迷地看着薛玲珑,凶神恶煞地瞪向火绯月。他们看来,这么美女子,就该找个像他们一样纯爷们,怎么可以跟着这么个娘娘腔呢? 与此相反,女人们则一脸痴迷地望着火绯月,阴测测地斜睨着薛玲珑,她们看来,这么漂亮少年,就该找像她们这样温柔体贴女子,怎么可以找个妖里妖气狐狸精呢? 面对无数道迷恋与嫉妒目光,火绯月和薛玲珑一脸淡然,自顾自地走着路。 原本,端木辰是想让黑鹰跟着火绯月,但被火绯月一口拒绝了。 虽然黑鹰飞行速度令火绯月十分期待,但是,端木辰刚刚受过非常严重内伤,身边必须有个实力强大又可信赖人,否则话,她会内疚一辈子。 而黑鹰本身也强烈抗议,死活不肯跟火绯月走。 于是,火绯月和薛玲珑便一路不行着前往北柳国。她们计划是,先步行一阵子,就当作是游山玩水,等玩累了,就买两匹骏马,骑马奔赴北柳国。反正,蝶公主病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差那么点时间。 正因为如此,所以,火绯月和薛玲珑,才会引来那么多双关注目光。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美人,是不可以随便步行。如果你是个大美人,你可以骑马,可以坐飞行神兽,怎么速度就怎么来,千万不要步行,因为步行速度太慢,以至于让好色之徒有机可寻。 当然,如果你是个深藏不露高手,那就自然另当别论。 火绯月和薛玲珑,就是这样高手! “主子,当心。”薛玲珑将手暗暗地扣紧自己袖笼,那里,有她锋利袖箭,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宝剑将会瞬间飞出袖笼。 火绯月点点头,唇角弯起一抹嘲讽弧度。 秋风阵阵,万里无云,阳光明媚,阵阵桂花香味飘散整个山林中,此时此刻,火绯月和薛玲珑正走一条山间小道上,四周一片寂静,各种虫鸟鸣叫声异常清晰。 当然,也包括那阵窸窸窣窣脚步声。 “连带那个领头头目,来人一共三十八个。”火绯月压低声音,沉声道。 曾经失明过她,耳力异常敏捷,一下子就判断出了来人数量。 “主子放心,玲珑誓死保护主子!”一听有三十八个人,薛玲珑心中一惊,但她乎不是自己生死,而是火绯月安危,对她来说,如果牺牲自己能够保住主子性命话,她所不惜。 主子能够不嫌弃她一个烟花女子,如同姐妹一般相待,这种知遇之恩,她万死也难报答一二。 “傻瓜,我们谁都不许死,一定要活得好好,你只要保护好你自己就够了,我有是办法对付他们。”火绯月轻笑着道,一边说一边捡拾起路上柴火。 “主子,你捡这些树枝做什么?”薛玲珑一脸好奇地问道。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火绯月捡了些树枝落叶,用火柴划出火焰,之所以不用自己身上火焰,是不希望打草惊蛇。 既然对方大张旗鼓派出三十八个人来,她自然得好好“招待”一下了。 从纳戒中取出几只死鸡,这是临行前黑鹰送给她。因为脱不开身,无法充当火绯月坐骑,黑鹰对火绯月有点过意不去,于是便抓了些鸡,杀洗干净后送给火绯月当作干粮。 只是,黑鹰没有想到是,这些鸡,关键时刻,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其实,如果单凭武力,这三十八个人绝对不是她对手,但是,她做人向来有原则,凡事不用动手就能解决问题,她一直坚持用智慧去毁灭敌人。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用武力解决。往往是万不得已或者懒得与对方斗智时候才用。 而火绯月现,却特别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