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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3/3页)
了,打电话问我你去了哪里,我怎么会知道你去了哪里啊,他当我是金毛寻回犬吗?” “……你昨天晚上一跑出去,鄢玉也立刻就去追你了好吗?” “他?他追上我把我训了一顿,顾衍之训过你吗?我昨天听江燕南说,你在网球馆里一失踪,顾衍之一边找你一边给报社打电话,直接要去晚报当晚新增版面,整一个篇幅都登你的寻人启事。还说要是找不着就明天接着登。那可是占据整个版面的寻人启事好不好,市局领导人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搞得晚报主编都快哭了,但是没办法印刷厂还是得印刷。结果印刷到一半又听说你给找着了,搞得晚报主编又大哭了一次。” “……” 叶寻寻叹了口气:“顾衍之可是t城硕果仅存的一枚钻石单身汉。才貌能力家世统统没得挑,杜绾,你可要加油。” “……加油做什么?” “加油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表白!然后他就会是你的了!” 叶寻寻低声说到一半,突地戛然而止。仔细看了看我的表情,脸上慢慢现出一点意味深长的感觉来。 片刻后,她试探着开口:“……杜绾,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顾衍之了吧?” “……” 叶寻寻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我警告你啊杜绾,刚才的话我只是说着玩玩的。这都是鄢,楚煜他们那些人常开的玩笑话。我自己也经常被他们这样开玩笑的。可是你要一直保持冷静,千万别喜欢上顾衍之。你要是真的这么干,日后必定有你生不如死的那一天。” ☆、第 十一 章、 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