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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第3/4页)
清淡的菜肴。老太太对她什么都满意,就这一点上颇有意见。奈何老太太年龄大了,正是该吃些清淡口味的时候,一开始不太适应,时间长了就好了。 “这汤真好喝。”林书咕咚咕咚喝了一碗鲜美的野菌老鸭汤下去,忍不住赞美道。 吴兴华做炒菜烧菜的手艺很一般,但是煲汤绝对是一绝,就是林墨喝了也忍不住点头。 吴兴华笑着说:“小书喜欢阿姨再给你做。”林书向来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看着他,想起暑假在远方打工没有回来的儿子,吴兴华眼底浓浓的慈爱和思念简直快要溢出来了。 老太太帮腔道:“小书,你还没尝过你吴阿姨炖得玉米排骨汤,那才叫好吃。” 吃货·书立马拿星星眼看着吴阿姨,看得她连谦虚的话都说不出口,“阿姨晚上就给你炖这道菜好不好?这几天的玉米正是嫩的时候,炖出来保证好吃。” “谢谢吴阿姨。” 林墨在心底悄悄骂了声小吃货,白养了他这么久,一道汤就把他给勾走了。吃完午饭,林墨在客厅看电视,林书跑过来坐到他身边,人小鬼大地说:“哥,你别吃醋,在我心里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我还指望你给我做一辈子呢。” 林墨一根指头把林书戳翻在沙发上,冷笑:“想得美。” 林书笑嘻嘻地爬起来,乖乖陪林墨看电视。林墨不耐烦他在旁边一直啃呲啃呲的吃零食,便说:“你怎么不出去玩儿?” 林书翻了个白眼:“外面多热,我才不去呢,在家看电视多好,还有风扇吹。” 林墨知道林书在村里没什么朋友,顶着杀人犯儿子的名头,估计别家小孩儿也不乐意跟他一起玩。林墨可不想弟弟被人欺负,又不想他这样闷在家里,想了想说:“要不我们去农场看看,你去摘点菜,拿上给你干爹他们买的礼物,我们一会儿去看他们。” “先等我把这盒薯片吃完。” 林墨拽着又馋又懒的小家伙说:“你那破薯片有什么好吃的,放那十天半月也没人给你吃,快点走了。” 林书磨磨蹭蹭穿上鞋子,跟林墨一起去了农场。 短短半年多的改造,农场的土质不肥,林建只让人圈了其中八十亩地种植蔬菜,另外种了一百亩地的玉米,其他地方全部撒满草籽,放养着成群的鸡鸭,农场里修了一个小猪场,养了一百多头猪,全是用玉米面混着青草料以及挑剩的蔬菜喂养,一头头的长得油光水滑的。农场里鸡鸭多,今年早些时候还发生过偷盗事件,小偷被半夜起夜的工人抓个正着,那家伙是邻村的人,干惯了偷鸡摸狗的事情,平常就是个横行乡里的混混,被抓了还叫嚣着谁敢动他,他灭了谁全家。结果林常青一个电话,将他弄进了派出所,后来被判了好几年。 为了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林建买了足足八只狼犬,养在农场周围。为防狼犬伤人,平时都拴着,这几个家伙挺聪明的,见林墨和林书有农场的人陪着,只叫了几声便回狗窝里闭目养神了。阿灰常来农场,一进农场大门就撒丫子跑去它的‘狗友’玩儿了。 这会儿还不到上工时间,农场里没几个人,林墨大概转了转,给林书一个大菜篮子,让他自个儿去摘菜。他则去了对面的厂房,如今一排排厂房已经建了起来,园区里到处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因为还未大规模投产,厂区里除了门卫,几乎看不到其他人。柳立也将就着之前搭建的临时厂房在用,他见林墨走了进去,愣了一下,将手中的活交给其他人,快步走到林墨身边。 “林墨,你回来啦?” “嗯,”林墨笑道:“天气这么热,还受得了吗?怎么没搬去新厂区?”临时厂房低矮不透风,外面的温度有三十度的话,厂房里至少得有四十度,刚到门口,就能感受到里面的热浪一阵阵袭来。 “现在产量小,搬过去不划算,等下半年林叔再多开些分店了以后搬吧,其实也没多热,习惯了就好。”柳立是个实在人,就算林墨不给他算配料厂的分红,他也会尽心尽责的帮老板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曾有不满他管理的工人,暗地里骂他是林家的‘护家狗’,柳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倒是林建知道后,把那些工人骂了一顿,在会上公开表扬柳立工作认真负责,还奖励他一个大红包,结果反倒更加坐实了他‘护家狗’的绰号,不过,自那以后,大家都知道柳立背后有林建撑腰,不敢再仗着跟林家七弯八拐的关系为难他,慢慢的,配料厂在柳立的管理下走上了正轨。 林墨说:“这个月天气热得有些反常,大家都很辛苦,我回去会给爸爸说,让他这个月给大家每人每天加十块钱工资。” 后世有高温补贴的说法,现在却没有,有耳朵尖听到林墨和柳立交谈的工人立刻喜笑颜开。配料厂的工作不算太辛苦,一天三十块钱的工资已经比不少工厂要高了,这个月还能每天多领十块钱,一个月下来就是三百块,这可是白捡的! 好消息慢慢传开的,大家纷纷跟吃了仙丹一样,一个个干劲足得不能再足,手下动作飞快。 柳立都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声娘,一群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