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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3页)
异了。 狗狗…… 它是狼,是狼,不是狗那种低贱的畜生。 它是高贵的银狼,是彪悍强壮的狼王,居然有人说它是狗狗。 不是狗,而是狗狗,这种弱爆了的词汇居然用在它伟大的狼王身上简直有辱它的狼格。 主人,你就是再想玩,也不能把它品种扭曲成那样。 “确实,天狼是个很乖的狗狗。”为什么风不惊在说狗狗两个字的时候加了重音,而且眼底是幸灾乐祸的光芒,看向天狼的目光里也是活该的味道。 活该,谁让它那么不识相的真的在清逸的房间里睡了一晚上,不知道半夜出来睡啊! 还是狗狗…… 主人,你真的抛弃它了嘛! 于是本来一条威风凛凛的狼王,瞬间成了被抛弃的流浪狗,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精神。 因为风不惊说它是狗,它就只能是狗。 “风不惊,我们去吃早饭吧!天狼,乖狗狗,我们要走了。”莫清逸这招手是在继续刺激某条狼王。 ☆、第三十七章:原来真的很厉害 (3507字) 早饭是一定要吃的,不过一向只有风不惊跟莫清逸两个人同桌,今天早上饭厅却多出了两个人来。 不是别人,正是冷涯跟冷漠这对患难父子,经过一晚很好的休息,本来颓废的像个几十岁大叔的冷涯现在看上去精神好很多,而且也没有那么病怏怏,显得很苍白无力。 腰杆本来就直挺的冷涯现在多了一些属于江湖人的桀骜和冷僻,这也许就是他为什么会成为独行杀手的原因之一吧! “风不惊,是你安排的嘛!”莫清逸偏头问着站在自己身旁高挺出尘的男人,一时间竟然认为站在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 因为莫清逸知道,要不是有风不惊的允许,冷涯跟冷漠他们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更别人能一起吃早饭,也就是说,风不惊说要医治冷涯不是说着玩的,他是认真的。 莫清逸一直认为认真的男人是最有魅力和吸引力的,以前的他在工作的时候就希望自己能做到那样,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充满独特魅力的男人,可这些还没有实现的时候,他却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还真是命运奇特,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但不管发生什么?日子还是得照常过,就跟不管空气多么糟糕,人还是要呼吸是一样的,必须要面对现实。 风不惊是个大夫他知道,但是能医治瘟疫的大夫,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办得到的,风不惊他…… “是啊!这算要治病总要先填饱肚子,等吃完早饭,我就给他医治,清逸要看嘛。”在风不惊看来,医治冷涯不过是自己乐意和不乐意的问题,既然清逸想他治他就治,他可不希望在清逸的脸上见到失望的表情,那不适合清逸。 “要。”想也不想的,莫清逸一口就答应了。 而冷涯跟冷漠这对父子在见到风不惊跟莫清逸走进饭厅的时候,就停下来进食的动作,那么注目的看着两人。 “风谷主,在下第一次发现,让你治病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旁边这位莫公子开口就行,看来这位莫公子对阎王神医很重要也很特别,不然就他对阎王神医的了解,就算是他们父子当场死亡,阎王神医也不会皱下眉头,还会很随意的把他们父子两的尸体当成花肥使用。 这就是阎王神医风不惊的可怕还有无情,曾经冷涯就认为,阎王神医风不惊估计连血液里流淌的都是属于恶魔冷酷寒冰的血液,才会早就那么无常的可怕和恐惧。 但是在这位莫公子面前,他却看到了不一样的阎王神医,沉静,优雅,俊逸,翩然,还带着一丝苍白的玉莹,出尘的气质加上绝佳的英姿,这个男人简直贵气逼人,而且令人高不可攀。 真是一次颠覆性的转变,一面恶魔一面谪仙,风不惊果然还是那个可怕到令人极度恐惧的男人。 他这条烂命也是因为那位莫公子的出现才捡回来的,幸运就要懂得珍惜,冷涯知道,他对莫清逸只能感激,绝对不能有别的什么想法,否则他的下场绝对是无法想象的可怕。 因为此时此刻,阎王神医风不惊已经在用惊人却隐而不发的寒冰眼神在警告自己了。 “风不惊他是身体不好,你看他自己脸色都那么苍白,医病也要等风不惊身体好才行,要是天天都有人让风不惊看病,他不是很累。”莫清逸就是想这么说,他不想去细想为什么让风不惊看病那么难,可他就是不想有人拐着外的说风不惊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