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情敌带回家_第2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页 (第2/2页)

爽快地介绍自己:“我叫王远志,住你对铺,嘿,居然比我都高。”

    王远志用手跟方昭辉比了比个头,发现自己居然被比下去了。可是不吗?方昭辉一米八五,王远志一米八二,差了三厘米呢。

    “Hello,我叫杨春伟。”

    声音从上面传来,方昭辉脑袋转了半周,才找到了声音的来源。一个带着黑框眼镜的阳光男孩从上面的床边探出一只手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露齿一笑。

    他们宿舍结构设计是四人一间,下面是书桌、侧面是衣柜,床都设计在上面。刚才,这个叫杨春伟的男孩子正在床上整理被子和蚊帐。

    方昭辉看着突然间从床上伸过来的手,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他从未跟别人握过手,所以很紧张地回握过去:“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哥们儿四个就在这一年的开学季,相识相知了。

    ……

    林宇凡正安静地俯首在桌子前,视线纹丝不动,焦点牢牢对着桌子上的文件。

    他的头发如墨玉一般,梳着当下最时尚的发型,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一股棱角分明的淡漠,暗棕色的瞳孔,泛着迷人的色泽,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他真的是一个当下少见的美男子。

    他是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他都是父母亲戚眼中的骄傲,是同学朋友心中的明星,是各色少男少女竞相追逐的对象。造物主有时候真的很不公平,为什么要把所有的优越条件都赐予某一类人?

    今年,林宇凡刚刚就读于渊京大学的工商管理系二年级,父母本意是送他去国外的名校锻炼锻炼。然而他拒绝了,并且通过自己优异的学习成绩转入了新成立的电信专业。

    至于个中缘由,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2章

    林家跟刘家是世交,刘思雯比林宇凡小一岁,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两家关系好,走得近,又住在同一所高档小区,自然经常走动。

    小时候,刘思雯是一个胖嘟嘟的鼻涕虫,总喜欢像个小尾巴一样黏着林宇凡。林宇凡从小就生得好看,像个瓷娃娃似的,傲得不得了,所以根本就不待见刘思雯,总是欺负她,还撩拨戏耍她。

    一来二去的,刘思雯长大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小哥哥的坏处,便逐渐疏远了林宇凡。

    有些人人就是一种犯贱的动物,你越是紧张他,他越是不待见你。等你哪一天冷着他凉着他了,他反而又颠颠儿地靠过来来追逐你。林宇凡就是这一类人的典型代表。

    俗话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林宇凡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刘思雯已经蜕变成了一个集智慧与优雅于一身的大美妞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