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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第3/4页)
人家的姑娘她也愿意让她进来,沈家的富贵,在她看来根本不需要联姻来保证。就算沈微夏为了所谓的前景,愿意接受一段政治婚姻,就算与沈家地位相当的人家不愿意把女儿嫁给沈微夏,那就找差一点点的。 有句古话不是说,嫁女必胜吾家,娶妻必不若吾家。 以沈家如今的家世,一群人拼了命想把自家女儿嫁进来,好靠着沈家这棵大树,就是有小豆豆有什么关系,凭着沈家的强势,哪里容得对方挑三拣四的。 也正因此,他丝毫没将王氏的挑衅放在心上。 只是她的这个反应,却被王氏当做了示弱,只觉得自己难得占一回上风,立马选择了乘胜追击。 “先前因为这个小豆豆闹得满城风雨,连阿夏都被赶出去了,旁人都说阿夏这回完了,我是一点也不信。看吧,果然就如我说的那样,现在阿夏和孩子都回来了。 “她们还说什么,阿夏还没结婚就弄了个私生子回来,好一点的人家都不愿意把女儿嫁进来,这话我更是不信了。就凭着咱家阿夏这长相,这身份,搞定那些姑娘们那都是轻而易举的。嫂子,您说是不是啊?” “嗯,阿夏年纪还小,结婚的事情也不急,就是有小豆豆又如何,以他的条件,只要他想结婚,这满城各家的小姐随他挑。” 沈母十分霸气地说道,隐隐地沈母也在暗指沈微金一直没结婚这事,和王氏斗争多年,饶是她再不喜这样勾心斗角,和她说话一定会暗藏机锋的习惯,也被王氏这恶心的人给磨出来了。 “大嫂您说得对,结婚晚点也好,先成事业再成家,省得孩子出生了还得管家里要奶粉钱,那可就不好了。”王氏说着捂着嘴笑了起来。 “可不就是这么一说么,阿夏今年都没问家里要过一分钱,我先前还担心他在外边会不会吃苦,谁想他那药膳馆竟办得这么好,不过一年就打响了名头。能一手将药膳馆办起来,还弄得这么好,真不愧是沈家的孩子。不是我这个当妈的夸人,但他这些成就,比起光靠继承家业的那些人取得的,要艰难得多。” 王氏虽爱挑衅,但因为年轻时也没念多少书,见识有限,加上口舌笨得很,根本说不过沈母。这时候眼见着说不过了,便岔开话题道,“是啊,阿夏确实很不错呢。咱家那小豆豆也一定像他聪明伶俐吧。” “那是当然的了,一会儿你见着就知道了,不光模样长得好,又乖巧可爱,实在是让人喜欢。” “哎,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阿龙那家伙每天忙着办他那几个店铺的事,根本抽不出时间来谈恋爱,让我好忧心。”事实上沈微龙是忙着吃喝玩乐,根本就没交一个正经的女友罢了。 “这个就是命,急不来的。就像我,没承想就有了小豆豆这么个小天使,这是上天的惊喜。” 王氏听了她的话心里很有两分不屑,只觉得对方是在嘴硬,接口道,“好在我们家有两个孩子,除了阿龙那混蛋,我还有阿金,不然光指望阿龙那个不靠谱的家伙,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孙子。” 说到这里,她故意停顿了一下,看了沈母一眼,见她面色不变,自觉没趣,便继续去夸赞自家儿子新交的女友。 “大嫂您是不知道,我家阿金这么多年都没遇到喜欢的姑娘,可把我们这些当父母的给急得哟,每天求神拜佛就为这事。今年他终于有喜欢的人了,那回带回来我看了,长得可好看了,跟个天仙似的,脾气性格又好,说话温声细语的,和我家阿金在一起,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沈母就是被她刺激得越来越坚强,因为知道提起过世的沈微云,她的难过只会让对方看了笑话,因此如今她已经能够完全无视对方的挑衅了,听了她的话,说道,“阿金的女朋友是哪家的小姐?” “就是吴家的千金啊?” “是吴市长家还是永恒集团的吴老板家?”沈母可不觉得凭着沈微金的地位,能攀上这两家的关系,跟那两家的女儿走到一起。 “不是他们,她爸爸是新世纪百货老总。” 新世纪百货是一个本土的大型卖场,对于普通人来说算有钱人家了,但看在沈母眼里,那实在是不值什么。 她母家本就是大户人家,贵不可言,沈懿又是沈氏集团的老总,更是富不可言,一个开超市的,她还真没看在眼里。不过配沈微金倒也够了,因为沈懿早前架空了沈悦,所以沈微金虽进了公司,又持有一部分沈悦的股票,但地位也不算高。 “嗯,她和阿金倒是也算般配。” “是啊,金童玉女,别说多般配了。那孩子大方得很,大嫂您看,这是她上回见面送我的手镯,国外的名家设计产品呢,好像是那个叫什么jk的设计的。听说他的设计贵得不得了,全世界这个款只有十条。我就说那孩子太浪费了,您猜她怎么说,她说,‘送礼物就是讲求个心意,只要贴心就行,钱不是问题’,还让我不要觉得贵,因为这就是她的心意。” 说着把手里的链子摘了下来,递到沈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