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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演不下去了 第11节 (第1/2页)
他把滚烫滚烫的两颗水煮蛋分开,放进了装着冷水的两个碗里,转头关上火,把红糖姜水盛了出来。 牧沐端着一个蛋和一碗红糖姜水出了厨房,把两个碗都放在了秦煜城面前。 秦煜城抬眼看他。 “红糖姜水。”牧沐干巴巴地,“你昨晚上在书房睡了,预防感冒。” 他说完,不等秦煜城开口,转头回了厨房。 秦煜城看着那碗红糖姜水,神情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冷冷淡淡的,让人看不出情绪。 牧沐端着自己那碗粥和蛋出来,发现秦煜城已经喝完了粥,正拿勺舀了一勺红糖姜水往嘴里送。 牧沐看着餐厅里这张八人座的长方形餐桌,避开了秦煜城对面的位置,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坐下了。 秦煜城没有反应。 牧沐拿出水煮蛋,一边剥一边希望秦煜城能一直闭嘴闭到出门上班。 创业嘛,肯定很忙,周末都不一定有什么空闲,更别说今天是工作日了。 祈祷nia。 牧沐是个非常认真负责的干饭人。 他妈以身作则,耳提面命,吃多少饭煮多少米,宁愿少做点也不可以浪费。 以至于牧沐吃饭的时候尤其沉浸认真。 秦煜城的目光落在牧沐剥鸡蛋的手上,对方的手指纤长白皙,骨节分明,用更具象一点的形容,就是这是一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秦煜城的记忆里,牧沐一向是能避免做家务就避免的——这个骗子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借口,让他心软,让他心甘情愿的去为他做那些事情。 所以牧沐的手一直都细嫩滑腻得如同婴儿。 而如今,这双手虽然隔着一段距离让他看不太清晰,但在温柔的朝阳下白得通透,手上婚戒的火彩落在手指上,漂亮得不像话。 秦煜城挪开了视线。 阿宅全然不知。 他常做家务和手工,手上细小的伤疤和茧子就没少过,不过这些瑕疵在一双本就非常漂亮的手上并不显得狰狞,反而有了另一种味道的美丽。 他对这些习以为常,于是觉得原主的手应该也是如此——只要经常做家务,手大概都是这样的吧。 不了解有钱人世界的阿宅理所当然的这样想着。 牧沐吃掉了鸡蛋,因为秦煜城一直没有别的突发状况而喜滋滋地喝起了粥。 秦煜城喝完了红糖姜水,额头因为生姜与热汤而冒出了一层细汗。 他放下碗和勺,指尖点了点桌面,发出“哒哒”两声。 牧沐抱着碗,警觉抬头。 秦煜城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只抱着松果警惕天敌的松鼠。 牧沐放下碗:“?” 秦煜城问:“今天什么安排?” 牧沐:“……?” 牧沐惊了。 这问题没头没脑的,让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什么安排?谁安排?安排什么? 怎么?难不成原主本来还兼职秦煜城的秘书吗?! 这么一想好像也说得过去,如果不是在事业上有所参与,也不至于能把对方的财产转移得一干二净。 总不能是秦煜城傻不愣登,对原主信任到所有银行卡和资产材料都上缴吧? 那得是什么绝世好男人才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牧沐脑子里警报“呜啦啦”的响了起来。 完蛋了。 他根本不知道秦煜城的日常安排! 原主的手机里也没有这种东西的记录啊! 别说日程安排了,就是原主的账单他都往前翻了半年,一点工资收入都没有。 牧沐当场傻住,疯狂回忆原主手机备忘录里的内容。 可恶! 没有!根本没有! 狗屎作者也半点没提过这个设定! 秦煜城看着愣住的牧沐,轻嗤。 他以前从来不去过问牧沐的事情,将自己所有的、最纯粹的信任交付给了对方,不论是资产还是生活,他都给了对方最大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