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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第3/3页)
了一个黎夕。 此时,黎夕刚梳洗好,安静地坐在书桌前,准备着明天上班所需的资料。昏黄的灯光,在她的眼睫底下,透射出明暗不一的光影。别在耳后的头发,不乖巧地跳脱出来,黎夕心猿意马地拢了回了耳后。 她认真地勾画圈点着,写到一半才发现,笔芯没水了。她伸手,去够左手边的一只笔,却不小心将手撞到了桌角上。 她懊恼地喊了一声疼,然而预期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她垂下眼帘,望向书桌的一角。光滑的乳白色桌角边缘,用相同颜色的塑胶套包了起来。如若不是仔细看,根本无法辨别出。 心房陡然一震,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愫,喷薄而出。右手轻轻覆上锁骨处的伤疤,微微陷下的凹坑,隐约还能感受到曾经的疼痛。黎夕第一次觉得心疼,抽疼的疼。她没想到,江聿琛居然还记得。 那时,还在江家。而黎夕,也不过是个刚过十五岁的少女。第一次收到情书,那种酸涩而懵懂的心情,让她觉得忐忑。 薄薄的信笺,被另一双手抽走。黎夕怔了怔,才惊觉信笺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心,到了江聿琛手里。 “江聿琛,还给我。”在他摔了她的琴之后,只要四下无人,黎夕就会连名带姓的叫他,毫不吝啬恨意。但只要有外人在,她就会甜甜地,喊他哥哥。 “哼。”江聿琛看见了情书上面,稚嫩的江黎夕三个字,不禁冷哼了一声。薄凉的话语,从唇齿缝里吐出:“幼稚。” “既然幼稚,那你就还给我。”黎夕仰起脑袋,看着他,眼里的倔强,突兀地闪动着。 江聿琛没有说话,只是讽刺地笑了笑。他若无其事的走开,带着黎夕的情书一起。迈开半步后,他指尖微扬,一双常年握小提琴的手,修长而灵动。 撕拉—— 情书被撕成两半,江聿琛只差没像电视剧里一样,把纸张的碎片抛在黎夕的脸上了。 “江聿琛,你凭什么!”黎夕恼了,双拳紧紧地攥着,像是忍着天大的怒气一样。 彼时,江聿琛已经高出了她一个头,想要重新取回,实在是有些难度。但她依旧不死心,在江聿琛的面前,她永远不会甘心示软。她快步走到江聿琛的面前,伸手去够那封破碎的情书。 黎夕踮起脚尖,然而脚步虚浮,她没有站稳,直直地向左侧倒去。黎夕眼睁睁地看着,冰凉的大理石桌角,刺进她的锁骨边缘,瞬间鲜血淋漓。 她直直地倒在地上,没有任何人扶她。脖颈处的血液,顺着身体的弧度,流畅地往下淌。黎夕觉得,她好像有点害怕。然而,耳畔江聿琛的冷厉的嗓音,却没有停歇。 “江黎夕,怎么不抢了?”语带轻蔑。 除了被摔琴的那次,黎夕第一次觉得无助,没有人疼她,没有人爱她。甚至于,倒在冰凉的地面上,也不会有人将她扶起。 江聿琛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缓缓回过身去。只消一眼,他眼中的沉稳,就蜕变为紧张。那种,像是有心爱的东西,即将远离的紧张不安。 锁骨处,那一个鲜明的凹坑,泛着血意。甚至,连大理石桌角上,也被沾染了些。黎夕的t恤上,也被染上了些暗沉的痕迹。从布料里,一点点地渗出。 他快步走上前去,毫不犹豫地把她抱起来。踏着疯狂地脚步,跑到门外。他的怀抱很紧,黎夕至今都无法想象出,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他含着愠怒的嗓音,对她说:“黎夕,你真笨。” 那是黎夕第一次从他沉郁的黑眸里,看出紧张的痕迹。也是她第一次,听见他叫她黎夕,黎明的黎,朝夕的夕。平仄的音调,她大概一生都无法忘记。 后来,她被送去急救。救护车上,还不忘拽着江聿琛的衣角,嘴里呢喃着:“江聿琛,我怕。” 而江聿琛,也只会面无表情地回她:“有什么好怕的。”实则,原本波澜不惊的眼眸里,充斥着担忧,以及浓郁到化不开的情愫。 再到后来,江家的所有桌椅,甚至包括走廊拐角的围栏角上,都被统一一致地套上了圆弧形的塑胶套。再也寻不到,一丁点危险的痕迹。 从前的黎夕,不以为意。现在的黎夕,恍然大悟。 ** 房间外,传出关门的声响。不用猜,也知道,大约是江聿琛回来了。 这是黎夕住在清檀园的第三天,夜晚的天气晴好,伴随着温吞的风声。湖蓝色的窗帘,随着风的痕迹,优雅摆动。湖蓝的色泽,像是一种魔咒,黎夕最爱的颜色,而江聿琛,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