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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狼崽子的后妈[穿书]满川风月(14) (第3/3页)
瞬间消失了,高境的指腹按摩在钟灿的手背上,钟灿有些痒。 房间霎时变得有些尴尬,高境涂完药后,退后了几步,眼里划过一丝笑意,随即又恢复面无表情的模样,把膏药放到钟灿手中,一天三次,别忘记涂了。 嗯......钟灿想到之前高珈海在飞机上说的事情,摩挲着膏药上面的暗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老三,之前是我错怪你了,我以为是你指使卫文做的......对不起,我现在才发现我做错了事情,我也不能补偿你什么....... 不是可以以身相许吗?高境打断他的话。 嗯??? 高境微微扬起唇角:开玩笑的,傻了? 钟灿连忙摇头,把脑中突然冒出来的想法摒弃,瞪着一双圆溜溜的杏眼:那个,虽然我现在回高家了,但是我也可以照顾你的,我会做简单的菜、打扫卫生我也会做,还能做护工做的事情,呃,要是你不开心的话,我还能写代码哄你开心....... 我同意你照顾我了吗?高境瞥他一眼,冷冷道。 高境看了他一眼,见到钟灿有些无措地撇过头去,眼睛讳莫如深,转着轮椅,走出了 伤好后给我煮鸡汤的时候,不要那么傻了,听到了吗。离开时,高境留下一句话。 啊.......?钟灿手中握着膏药,呆了一会儿,高境的意思是不是,以后还要让自己给他煮鸡汤喝? 那、那不就代表高境同意自己照顾他了嘛? 钟灿高兴得一下子跳到了床上,随即伤口又碰到了,哎哟一声,脑袋埋在枕头上,心想:我这么激动干嘛? 作者有话要说: 狗子觉得有嗲甜,你们觉得呢~~~[兴奋地搓苍蝇手] 求收藏求评论呀么么哒~~~ 第二十二章 钟灿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钟灿整个人神清气爽,他早早就起了床,满心欢喜地给高境做早餐,他想好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以后每天都要给高境做营养早餐,七天不带重复的那种! 今天他做了鸡肉香菇粥、油条和包子,刚放到餐桌上,就被闻香而来的老二高铭给一抢而空,钟灿才转了个身,眨眼的功夫两个大肉包就不见了,登时急了,老二!你怎么不经我的允许,就乱拿我东西! 你一大早做这个,不就是给我们吃的吗?高铭一口塞进嘴巴里,切了一声。 谁说的!我是给老三吃的,你们吃王姨做的不就好了?钟灿眼看他竟然把一盘子的包子都拿走了,顺手就要抢过来,高铭个子高,跟逗小狗似的耍得钟灿团团转,钟灿气急,为什么他只有一米七三? 你再抢,我就跟父亲说,你以前和那个劳什子初恋俞方云不仅谈恋爱,还私奔!高铭换了右手端盘子,咋咋呼呼道。 钟灿一听,瞬间心就悬了起来,忙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你乱说什么!可不要乱说,我和俞方云清白得很! 你俩哪里清白了?高铭轻轻踮脚把包子放到酒架上,俯下身来盯着钟灿的表情,讽笑道,叶千宁,你骗得了父亲,骗得了老大老三,可骗不了我,你和俞方云在一起两年了,听说当初还好到要闹私奔的地步,可惜俞方云抛弃了你,不然你孩子都有了。 说着,高铭从上到下打量了钟灿一眼,在他耳边低声说:其实你嫁给我父亲时,不是贞洁之身吧。 钟灿闻声拧眉,一把推开了他: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讲究这个?何况、何况我和俞方云是清白的。这话说得一点都不假,女主虽然的确和俞方云谈过,但作为一本玛丽苏小说,女主怎么可能和男主以外过的男人上|床?何况他早已性转,更不可能! 清白的,呵,恐怕只有你和他明白而已。高铭端起装满了包子的盘子,随手丢在了垃圾桶里,看见钟灿眼圈红了的模样,心里顿了一下,但还是高傲地抬起下巴,叶千宁,记好了,丑小鸭就是丑小鸭,永远变不了白天鹅,何况还是下过蛋的。 老二,你说谁下过蛋?谁又私奔了?突然,两人身后的楼梯上传来高珈海的声音。 两人都吓了一跳,但高铭很快反应过来,用绢布擦了擦手上的油渍,走到高珈海身边,悠悠道:父亲,我说的就是叶千宁,我刚刚向俞方云的弟弟打听过了,她不仅和俞方云在一起过,还差点私奔。 私奔?高珈海挑了挑眉。 钟灿咬着下唇,一言不发。他就知道这个老二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但他又不知道如何解释,因为只要高家仔细到叶家查,就能从佣人那里打听到:叶千金曾经的确为了一个男人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