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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故事的背景 (第2/3页)
关责任人也必须要承担责任;按照法家的治国理念,惩治参与者要采用连坐之法,诛九族或夷三族;按照近代某位反动头子的说法,叫“宁错杀,不放过”。总之,胡ceo的案件被无限放大了,涉案人员竟然有一万多人。 我们主角的美好童年,被这个案件彻底的打破了,他的监护人,就是在这次集团公司的高层震动后被牵连进去的。当然了,主角监护人的遭遇,除了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勒令即刻离职并交接(其实是炒鱿鱼)之外,最终的结果同其他涉事嫌疑人差不多,其家属和家产也要被集团直属的监察机构(当时没有东西南北四面八方那么多厂,只有锦衣卫)审核、审查、审计。 受胡惟庸谋反案株连的人甚多,甚至包括明朝的开国第一功臣,大明控股早年和初期创业合伙人、淮西集团的前任领袖、胡惟庸的前任、大明控股的上一任ceo李善长(之所以给他这么多头衔,是因为这人相当厉害,也具有代表性),绝大多数的后世史学家都把注意力和研究重点,集中在了那些被卷进去的开国的功臣和重臣们,是不是真的参与了谋反,史学家重点关注哪些重臣是不是因为平时因为与mr胡有瓜葛而被误杀(都在mr胡的领导下推进工作,哪个能没瓜葛),没人会在意一个千户级别的官员是否真的参与了谋反,是否冤枉。这就像大集团公司里,人们最关注的往往是总监等高层人事的变动,高层主管间的斗争才最引人注目,下面小员工的去留基本没人在意。 当然了,我们的主角本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养父是否被冤枉了,因为被抄家的时候,他还只是个“毛没退净”、“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已经不撒尿和泥了),等他长大之后,多数的知情人都已不在人世,当年的很多详情和细节经过也已经无法考据,所以这个谜团在他的心中也困惑了多年。 (插一句: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朱家同以往控股中原的刘家、李家、赵家大股东一样,是农耕文明社会体制中地主阶级的代言人,虽然他们本人是持股最多、拥有控股权的大股东,但那时全国还有无数的持股数量不一的中小地主,这个朱家大股东有三大特点,第一是把集团公司彻底私有化变成了家族式企业,虽然他们在创业之初曾经说过要跟所有合伙人同甘共苦共享富贵的,但和历史上其他大股东一样,朱老板在创业成功后也是把这些承诺都选择性健忘了。第二点是姓朱的老板也很少开股东大会,公司决策独断专行,这也为一两百年后公司的业绩不佳和最终退市打下了伏笔,第三就是他们也基本不分红,这点其实会造成社会的分配不均,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接替朱家掌握公司的爱新觉罗家族会被中小股东投票踢出局的根本原因。说多了,导致括号有点大了,抱歉了读者老爷们,回到故事里来吧。) 是否真的冤枉,不仅主角自己不知道,当时的大明王朝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朱总讳元璋同学,其实并不关心胡惟庸案中其他的涉案员工是否被冤枉,他只关心他和朱氏家族对集团控股权是否能得到保障,基于这个逻辑,任何他认为有能力威胁他掌控集团的人都将被清洗,而且集团内部独立的监察和审计部门(锦衣卫)掌握了胡惟庸及其同党太多无(真)可(真)辩(假)驳(假)的证据,肯定包括直接的证据和间接的证据,最后起到作用的,一定是能够证明胡惟庸有罪的证据(就像美国一定认为萨达姆和叙利亚窝藏了大规模杀伤武器一样,中情局只把有罪证据上报,白宫也只选择有大规模化物的证据公示,这样出兵打仗就有了足够的正当性和理由,我们中国人把这种选择性出示证据叫师出有名。) 监察审计部门(锦衣卫)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和编织罗列,得出的结论是胡案中涉案的所有人,没人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