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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第1/2页)
四十一 展峰并没有着急浏览信的内容。作为本案至关重要的物证,它当然也要经过一番细致的检验。 第一步,就是用笔迹鉴定信的真伪。 莫汁被侵害时,属未成年人,按照规定,询问时需法定代理人在场,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所以在卷宗内可以找到莫士亮的原始笔迹。 通过比对,展峰确定信确实是由莫士亮亲笔书写。经仪器对字迹的笔痕、色泽、渗透、墨水洇散、干涸显微形态等特征分析得出,信的书写时间已超过十年。 指纹在纸质客体上最长留存时间,仅为一年。换句话说,展峰就算用最尖端的刑事科技,也不可能在这封信上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检验完毕后,信的内容被扫描打印出来: 自白书——告慰已逝的女儿 亲爱的女儿,是爸爸的疏忽,才没有保护好你。 爸爸一直教育你要做个善良的人,要有正义感,可我没想到,到头来偏偏是我教给你的善良害死了你。 你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爸爸一直在想,如果那三个被抢的女孩能上前帮你一把,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结果。 现在想想,比起陈浩山、陈星,她们其实更加可恨。 那天开庭,我去旁听。少了被抢女孩的指证,陈浩山只被判了七年,陈星被判了六年。 要不是他们,你也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爸爸心里头当然不服,可不服又有什么用呢? 终审判决之后,爸爸找过主审法官,可他们只是强调,已按罪名顶格处罚。 他们同情我,但也必须要遵循法律。爸爸不懂法,但杀人难道不用偿命吗?既然法律没有办法给我们公正,那爸爸就自己讨个公道吧! 爸爸卖了房子,卖了地,也就没了牵挂。爸爸的胆子也大了,我从黑市买了一把手枪,天天别在腰间,为的就是等他们兄弟俩出狱,让他们给你一个说法。 爸爸等了七年,终于让我找到了陈浩山的下落。那天,我用枪把他堵在墙角,就在我准备开枪时,他跪了下来,他求我,他说他可以一死了之,但希望我放过他的弟弟。 我当然不答应,陈浩山却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他说他认识当年被抢的那三个女孩,他可以亲手杀了她们,换他弟弟一条性命。 爸爸已经没有理智了,那时候的我,希望他们所有人都替你陪葬。我表面上答应了他,实际上还是想着,迟早要把他们所有人都干掉。 之后的一年里,陈浩山履行了他的承诺,他每杀一个人,都会给我邮寄一份报纸,每份报纸上,都有一条死讯。 在收到第一份报纸时,爸爸真的很兴奋,我们报仇了。可越到后来,爸爸越发感到一种失落。在陈浩山把她们都杀掉,自己在我面前纵身跳崖的那一刻,爸爸才意识到,我到底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她们死了,难道我的女儿就能回来吗? 她们死了,她们也有亲人,她们的亲人将会跟爸爸我一样,永远沉浸在失去的痛苦里,无法自拔…… 这就是我要的东西吗?这是我善良的女儿想要看到的爸爸吗?他们害死了你,可我呢?我也害死了人,四个人。我又比他们好到哪里去?孩子,爸爸已经不是人了……曾几何时,我已经变成了复仇的恶鬼…… 冤冤相报何时了啊!孩子,对不起,爸爸又走错了,我想……一切是应该要放下了。 女儿,你再等爸爸几天,写完这封信,我们父女马上就能在天堂相聚了。 莫士亮绝笔 2005年1月6日 众人看完这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