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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他有四任未婚妻 (第2/2页)
,但童心晚还是在七点半的时候准备好了早餐。 她说了要做个合格的小佣人,那就要说到做到。说不定他会回来,正好能吃上热的。 路边有早餐的流动小摊,她买了两只大包子,一边啃一边走。 她考虑了一晚上,去酒吧跳舞来钱快,但实在不安全。这里是郴城,没有芳姐那样的姐姐护着她,但凡有一次失误,她就死定了。她觉得可以去庆典公司试试,是个不错的办法。 她从招聘网上搜到了几家,爱悦庆典公司看上去规模大一点。搜索地图看,走过去三条街就到。早起走一走,锻炼又省钱,都不用坐车。 到达目的地时,她已经出了一身热汗。掏出小镜子补了个妆,她踏进了大楼。 这里长年招聘,也有固定的合作团队。童心晚胜在特长好,长得漂亮,老板考了她唱歌跳舞,见她跳舞这么棒,当场就录用了。 童心晚挺高兴的,看,找工作哪有这么难?当然了,若放在老家,这事肯定不顺利。毕竟童家的事太出名了,人家也不乐意找一个麻烦缠身的人物。 果然是树挪死,人挪活,困难的时候挪一挪,蓝天太阳和明月清风统统都跑出来了。 童心晚欣喜万分地向老板鞠躬道谢。 老板是位中年大姐,叫郝晓楠,是风风火火的类型。聊完了工作,她顺口问了一些童心晚的家庭的情况,童心晚编了个谎言混了过去。 “下午你跟礼仪队出去看看,毕竟你没有做过这一行。熟悉一下。”郝晓楠叮嘱完,叫人带她下去办入职手续。 做这一行的,多是兼职,活动完了就结钱。礼仪队都是年轻姑娘,基本上都是学校学生。童心晚编了个学校,在车上就和她们混熟了。午餐就在车上解决,一人一份盒饭。 绝大多数的人,年轻的时候都穷,一份蛋炒饭,一杯可乐,挤在一起坐在路边看看年轻帅哥经过,就能乐上大半天。 目的地是家五星级大酒店,任务是商务宴会的礼仪活动,下午三点半正式开始。 这一队人前两天就已经彩排过了,队长给她安排了个不出错的活,站在门口鞠躬迎客,咧着嘴巴笑就行。 两点五十分。 客人陆续到了。这是一个商务宴会,童心晚没进去,只能看到外面竖着的牌子,标着几个大字:郴城商会。 电梯门不时打开,衣着光鲜的男女结伴过来。童心晚不停地鞠躬,十分钟起码鞠了几十次。 “快看!”身边的女孩突然碰了她一下,兴奋地说道。 童心晚抬头,只见电梯里走出几人,莫越琛众星捧月地走在正中间,手臂上环着一只纤纤玉臂,这是昨天在餐厅见过的女子。淡黄的长裙衬得女子眉目娇艳,像春光里绽放的金茶花。 女子比莫越琛先看到童心晚,微微怔了一下,随即朝她点了点头。 “欢迎光临。”童心晚回了个微笑,向二人毕恭毕敬地鞠躬。 莫越琛的视线在她的头顶停了几秒,带着女子进去了。 看来莫越琛是个情圣啊,有四任未婚,还有林文佩,现在又带了一个,真是风流货! “那个男的,叫莫越琛。我们这里有句话,叫惹狼惹虎不惹莫越琛……”同事俯过来,在童心晚耳边神秘兮兮地说道。 “为什么?”童心晚好奇地问,这不成了瘟神了? “就是挺厉害的呗。不过,就算他这么厉害,我们这里未婚的豪门千金都想嫁他。”同事摇头叹息,“他长得真好看啊。” “他不是有过四任未婚妻吗,”童心晚好笑地说道:“就这么个风流货,那些千金也肯喜欢?” “那都是厚颜无耻自封为未婚妻的,他自始至终都喜欢他的初恋。听说他学医也是为了他的初恋呢……好痴情唷……”同事的眼睛都冒星光了。 童心晚咬着白白的手指尖想:初恋么?莫越琛到底是风流还是痴情? 宴会开始了。 最开始的环节是慈善拍卖,募捐的钱都捐给一个医学机构。卖的东西也杂,书画,车子,珠宝,绝版唱片。林林总总,有三十多件。 童心晚靠着脚活动站酸的脚。穿着高跟站几个小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尤其是她穿的是临时借给她的鞋,有点小,鞋底还硬,已经把脚后跟处磨破皮了。 “心晚,楼上差人手,”队长匆匆进来,招呼她进去,“你跟着青青一起负责二楼贵宾间,你就站在旁边,帮忙递递东西。” “好。”童心晚赶紧跟着青青上楼。她今天的工作,就是随时听调遣,跑跑腿,打打杂。若能通过了,她就能在爱悦长久地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