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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写作三题 (第2/3页)
艺术与直觉是对立的,见于亚里士多德的措辞:byartorbyinstinct(靠艺术抑或靠直觉);艺术又与自然对立,见于贺拉斯的措辞:ofnatureorofart(艺术的抑或自然的)。亚氏曾经把科学分成三种,其中的实用科学干脆就等同于艺术:appliedsce(orart)。可见,这里的艺术,与古希腊人造船术和古罗马人练兵术是同一码事,既“关书”又“关理”,是文有定体和文有定法的。这个传统直到现在还余绪未绝,美国一些电影理论,对电影制作照例有详细规定:过了几分钟该做什么,过了十几分钟该做什么,统统有法可循,马虎随意不得。 中国人的现代文学理论体系基本上西化了,如谈小说必谈“情节”、“人物”、“主题”三大法统,就是承接西方传统。但中国人轻视技术训练,连大学里的作家班,对技术也不敢往深里讲和往细里讲。鲁迅先生劝人“不要相信小说做法”的话,吓得大家对技术躲得远远的,一动笔总是把自己想象成天才而不是工匠。这倒是有点中国人的脾气。不过,天才或说英才总是少的,大部分作家写一般的作品,作为一种合法职业,就得有起码的职业技术。天才或说英才也总是从庸才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初始阶段,技术教育和训练恐怕不可免。这就像一个优秀球员在竞赛场上踢球如神,怎么踢都是妙,但基本功得靠训练场上一招一式地练出来,须按部就班和循规蹈矩,没有什么捷径可走。 有些小说在第一页就出现了七八个人物,这叫读者如何记得住?这是太不注意把握节奏的技术。有些小说里的每个人物开口都贫嘴,俏皮话密植,搞笑术地毯轰炸,其实过了头不怕互相雷同和抵消?就不怕真到紧要处反而使不上劲?这是太不注意把握反差对比的技术。还有些小说的煽情是硬煽,比如总是让英雄得胃病,让美女淋冷雨,搞得读者欲悲反笑,情绪短路,感觉串味,颇受折磨。其实煽情不是什么难事。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作品要在唤取“恐惧”与“怜悯”,具体做法是:坏人做坏事,不会让观众惊奇,所以应该让坏人做好事;好人做好事,也不会让观众惊奇,所以应该让好人做错事。最好的悲剧,一般是在亲人关系中产生怨恨,或在仇人关系中产生友爱。显然,《奥赛罗》和《雷雨》这一类作品,深得亚氏艺术(或技术?)的精髓,果真搅起了一代代受众的心潮起伏。 我们完全可以瞧不起这些套路,但慎用技术不等于不懂技术,自创技术更不等于不要技术。倘若我们这些低能儿多读几本老祖宗的技术操作手册,我们不一定能写出最好的作品,但至少可以不写最糟的作品,比方说不至于用悲情去胳肢读者,在煽情的时候缘木求鱼。 错误 美国人策划过一次人机象棋比赛,结果是一台叫做“深蓝”的电子计算机战胜了国际棋王。这场赛事虽然带有游戏性质,规则与评价方法不一定公正合理,但不管怎么说,还是值得我们这些叫做人类的活物吓一跳。我们是人,能吃,能喝,能上班,能打领带,能谈哲学并且患高血压,自以为是天下独尊的智能生物。但我们的智能已经敌不过芯片了——它今天能赢棋,明天就不能干一点缺德的什么事?比方说搞一次政变上台当总统然后像饲养员一样把我们圈养起来? 幸好有一本科学家的书。我忘了这本书是美国人还是英国人写的,只记得书中一个最让我放心的结论:电脑是永远没法战胜人脑的。理由是:电脑尽管有人脑无可比拟的记忆容量,望尘莫及的计算速度,甚至还可以有人的学习、选择以及构想能力,但电脑缺乏人最重要的本领——犯错误。这就是说,芯片的工作永远是“正确”的,永远遵循着逻辑和程序(哪怕是某种模糊的逻辑和程序);而人脑(谢天谢地!)却可以胡来,可以违规,可以“非法法也”,一句话,可以在错误中找到正确,用非逻辑和超程序的直觉方式来跃入真理。 这似乎是让人惊喜又不无沮丧的结论:原来,人类的专长,人类的优越,人类智能赖以自得的最后支点,其实就那么一条:犯错误。 错误可以是成功之母。水稻不育系原本是植物的错误(或说缺陷),一经生物学家利用,倒成了发明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