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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乏味的真理 (第1/1页)
人们常使用这样一些词语:“真理的宝库”、“真理的光芒”、“真理的乳汁”、“真理的鲜花”、“真理价值连城”,如此等等。言下之意,好像真理是一些万民渴求的紧俏品,甚至是珠宝店里闪闪耀眼人见人爱的珍奇。其实,这里恐怕隐下了一些误会。 真理其实没有特别可爱的面孔。比方说吧,我有一个朋友,一直想发财致富,想找到生存的“乳汁”、“鲜花”以及“光芒”四射的“宝库”。这当然是很朴实和很美好的愿望——我等凡夫俗子都难免这样的念头。但我这位朋友的运气似乎太糟,首先在一个做房产的骗子公司那里套进了好几万,接着又落入一桩非法集资案的陷阱。最后,他又投资一个果园,但没多久就发现他的经理不辞而别去向不明,所有股东的资本也随之灰飞烟灭。这类故事通常的公式化结局当然用不着我多说。总而言之,我这位朋友步步皆错,错到最后连喝口凉水也碜牙,实是苍天无道,人世无情,他在茫茫暮色中不可能没有一腔离骚式的悲情。 骗子当然应该拿来绳之以法,但受骗者的一再轻信也让我惊异。说集资的分红回报率起码可达到百分之三百(好像不是做生意而是买一台印钞机来印钱),说新房住满八年以后购房款可全数退还房主(好像中国的雷锋已经多得不行于是分流到房地产领域大献爱心)……这些明显可疑的疯话有谁信呢?我这位老哥偏偏就信,我这位有副高职称的知识分子偏偏就信。旁人任何好意的规劝,任何理由充分根据确凿逻辑严密的参谋性分析,不论辅以多少生动感人的历史教训现实经验,也会被这位老哥付之一笑。他吃三堑也不长一智,有一种要同劝告者对着干的劲头,一次次乐颠颠往骗局里送钱。 你拿他这样的人有什么法子?我事后才体会出自己的浅薄。我以为道理是有用的,经验是有用的,实在是太低估了谎言的力量。其实,世上谎言不绝,证明谎言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坏。比方说,它可以给很多人相信谎言时的快乐——这种谎言许诺不劳而获的机会,相比之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说教,要富裕就得老实干活的陈词,如果不是混账话,至少也只能使很多人无精打采。又比方说,谎言还虚构出一夜暴富的奇迹,相比之下,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警训,一镐挖不出个金娃娃的啰嗦,如果不是万恶的精神压迫,至少也会让很多人断掉生活中最后一线希望。我这位朋友也是人,既然没有劳动的愿望,也或多或少缺乏劳动才能,但总还得有个念想吧?总还得有个追求快乐心情的人权吧?现实感对他来说就那么重要?他花钱买回一程又一程快乐想象的权利,为什么要被所谓真理剥夺一尽? 向他揭示真实,向他预报即将发生的真实,无异于没收他的快乐权,确有不人道之嫌。他不受骗也没摊上什么好,既没有当上国家副总理也没有当上集团公司总裁,那么他完全没必要对真理兴致勃勃和毕恭毕敬。对于这类人来说,真理从无抚慰功能和引诱魅力,是石头而不是珠宝,是汗水而不是美酒,是工地而不是天堂,比谎言要黯淡得多,要乏味无趣得多。比较之下,倒是谎言最富有人情味,更善解人心和深谙人情,凡人们奢望得到的一切,谎言都投其所好地给予许诺——虽然一次又一次不能兑现。但下一次的不确定性还能让人心动:“万一是真的呢?”受骗者无论如何生疑,于心不甘的顽强却足以抵消所有疑虑,成为侥幸之念的最后支撑。这就是说,只要奢欲不绝,不论怎样荒唐的谎言都永远不乏吸引力和感召力,不乏摄魄勾魂的魔法,不愁没有人入套。 我原来以为,一加一等于二,地球是圆的,人总是要死的,走多了夜路要碰鬼,乌鸦遮不住太阳,得人心者得天下……这些真理很容易明白,也很容易让人接受。我原来还以为,只要受了教育,揣上了文凭,出席过什么研讨会,人们就成了知书达理的高人,至少也是准高人。现在,我突然觉得这些“以为”本身就是自己越读书越蠢的证据。其实,真理不存在着可不可能被人接受的问题,只存在着人们愿不愿接受的问题;不存在能否说得通的问题,只存在着人们是否愿意把它说通的问题。真理几乎不是什么学问,只是突破奢欲囚笼的勇气,只是直面现实和担当责任的勇气。 所谓“利令智昏”一类格言,早就表达了前人对人类智能的深刻洞察。财富使奢者不智,名声使骄者不智,美色使淫者不智,玩乐使逸者不智。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的利欲之心,一旦恶性膨胀,都可以使我们与真理分手而去,使我们对真理本能地逃避和本能地拒绝。谎言就隐藏在我们自己身上,随时可能轰隆隆地爆发出来。 1998年8月 *最初发表于1998年《芙蓉》杂志,后收入随笔集《性而上的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