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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 “我觉得我还可以做点其他的事。”迪克接过自己的短棍据理力争,他可不认为自己唯一的用途就是揍晕那些手脚不干净的小混混。 “不,你只用做这些事。”蝙蝠侠用沙哑的烟嗓只说了这一句话,就甩着自己的披风朝别的地方飞去了。 被丢下的迪克话还没有说出口,蝙蝠侠已经消失在了林立的高楼中。 于是罗宾恨恨地跺了跺自己的脚,然后乖乖去看那些夜晚才敢露出狰狞面孔的小混混去了。 当然,也不能说把那些洋洋得意的小混混揍翻没意思,即使迪克心里真正想做的是像蝙蝠侠一样值得纪念的大事,但是英雄嘛,也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办大事的啊。 “我可以一点一点地积累,让蝙蝠侠刮目相看!” 迪克这样安慰自己,然后用自己的短棍狠狠砸晕了想要强暴一名女性的混蛋,顺便用那个混蛋的手机朝哥谭的警局拨了一个电话。 “你是新来的小英雄吗?”狼狈的女白领感激地看着站在晕死过去的坏蛋的背上还跳了跳的迪克问道:“你是什么英雄?” 迪克骄傲的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脯,他努力想做出像蝙蝠侠展示给哥谭众人那样沉着又伟岸的样子,只是年龄和体型限制了他,让他有种滑稽又可爱的感觉。 “我是罗宾。”迪克压着自己的嗓子,模仿自己养父那种深沉的嗓音,但是再怎么伪装,属于迪克自己的年轻与开朗还是遮掩不住:“我是蝙蝠侠新来的助手!” 原本惊魂未定的女白领被这个横空出世的罗宾逗笑了,看着穿着一身红绿夹杂的制服的罗宾,她露出了微笑:“谢谢你,罗宾。” “你是个优秀的英雄。” 这句话对迪克来说胜过任何夸奖,从他心底油然而生出了一种被肯定的感觉。 甚至,比阿尔弗雷德做的小甜饼还要甜一些。 只是警车的鸣笛声越来越近,迪克必须要走了。 年轻又活泼的罗宾为哥谭这座死气沉沉的罪恶之都注入了一点新鲜活力,没有两天,哥谭的大街小巷都在谈论这个年轻开朗的小罗宾鸟。 只是在罗宾这个英雄之名的前面,还是带上了蝙蝠侠的前缀。 本来迪克是很开心的,哪个小男孩没有梦想过做一名英雄?在哥谭初中上学的时候,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听着身边的同学谈论新出现的罗宾,虽然脸上毫无波澜,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心的转起了圈圈。 直到班里面总有那么几个狂妄自大的小伙子发言。 “罗宾有什么厉害的,不过是蝙蝠侠的跟屁虫而已!” “如果他真的这么厉害,就不会只是收拾几个没什么用的小混混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