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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 (第2/3页)
,莫要怕苦。不喝药,你的身体怎么能好呢?” 少女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大堆话,庄理理都不理;少年刚张开口,他便端起碗,把苦得掉渣的药一饮而尽。 见哥哥如此听自己的话,少年嘴上没说什么,脸上却露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庄理随意拿起堆叠在桌角的一本书,翻开阅读,然后便扶住脑袋,咬牙吞下了几欲涌出喉头的呻.吟。 正如少女之前所说,这具身体果然患有一看书就头疼的毛病。而且这毛病还怪得很,平时好端端的,未曾显现出任何异样,甫一翻开书本,立马就发作起来。 写在书里的文字会化成一群小飞虫,扇动着翅膀朝他脸上扑,扑入眼耳口鼻便钻进脑海,啃食脑髓,叫他痛不可遏。 这毛病是原主留下的,却还残存在这具身体的大脑内,自然而然传给了庄理。 常常有人说自己看不了书,一看书就头疼,这话大多属于打趣,没有一点儿真实性。 然而落到原主头上,这句话却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 书里的文字忽然活过来,变成食脑虫,把看书之人折磨得生不如死,这话说出去谁信? 所以这会儿,原主的奶奶正站在窗外指桑骂槐:“懒狗,快给老娘起来!我养你是让你看家的,不是让你整天睡大觉的!当初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我瞧你膘肥体壮很威猛,哪料却是个样子货,连耗子都逮不住。整日只知道吃吃喝喝,睡大觉!我养你不花银子吗?再不看家老娘把你打死!你个懒狗!” 庄理顺着窗户缝隙看出去,只见一名长相刻薄的老妇正挥舞扫帚狠狠抽打躺在院里的一只大黄狗。 大黄狗被揍得嗷呜直叫,很快就夹着尾巴跑开了。 老妇扔掉扫帚,恶狠狠地看着东厢房,也就是庄理所在的这屋,然后冲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嘀咕道:“甜儿果然说的没错,这兄弟俩没有一个成器的!老二为了供他们读书,前前后后花了上百两银子,这银子要是用来置办田产,我们老庄家早就成了大地主了。呸,两个废物!” 老妇骂骂咧咧地走了,明知道兄弟俩都在屋里,却并未压低音量。 少年一边帮哥哥按揉太阳穴,一边低下头露出羞愧的表情。 庄理缓了好一会儿才摆脱这种剧烈的疼痛,然后重新拿起书。 “哥哥不要再看了,歇着吧。”少年紧张地劝阻。 庄理用指腹摩挲着写在封面左下角的名字,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确定原主也叫庄理,他这才拿起少年的课本看了看,却见封面上写着“庄九歌”三个字,笔法十分飘逸出尘,却又不失刚劲风骨,以少年十四五岁的稚龄来看,这一手书法已算得上很有造诣。 然而翻开扉页,里面的批注却丑得一塌糊涂,每一个字都歪七扭八糊成墨点,既无形格也无风骨,竟是前后判若两人。 庄理挑高眉梢,似是有些惊讶,又似是早有所料,问道:“你写字的时候手腕果然会抖?自己控制不住吗?” 少年先是羞愧得满脸通红,继而惨白了面色,绝望地说道:“哥哥,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我的手腕不听使唤,一写字心里就慌得很,怕它抖,可我越怕,它便抖得越发厉害。这样的字迹若是上了考场,考官大人真的会把我打出来。我,我往后也读不成书了。” 少年以手掩面,低低啜泣,怕隔壁听见,又赶紧把满腹痛苦咽下,只是默默流泪。 庄理抿紧薄唇,快速翻看着桌上的书稿。 奇怪的是,只要不是正经读书,他的头竟然一点儿也不疼。 庄理把庄九歌以前的诗稿找出来,与现在的功课进行对比,摇头道:“你以前的字迹非常漂亮,现在如何会变成这副模样?” “我,我也不知道。”庄九歌极为难过地摇头。 “是不是与刚才那人有关?你写字的时候,她是不是总说你手腕不稳,抖得厉害?”庄理猜测道。 庄九歌仔细回忆一番,脸上的痛苦便慢慢被愤怒取代:“哥哥,真是这样!最初我手不抖的,是庄甜儿时不时便来看我写字,趁我入迷的时候便猛然抽走毛笔,叫我沾一手墨。 “如果我生气了,她就会义正言辞地说书塾里的先生都是这样测试学生的,我会被她轻易抽走毛笔就表示我手腕不稳,还需要多加练习。 “我辩不过她,只好更刻苦地练字儿,但她每次都能趁我不注意抽走我的笔,还说我手抖。后来,后来……”庄九歌说到此处便哽住了,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庄理替他补全了下半句:“后来你总在意她的说法,又担心她忽然冒出来抽你的笔,于是非常用力地握笔。然而你不知道,指尖越是用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