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万里照汉关_第一百二十五章 海上风云(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二十五章 海上风云(2) (第1/2页)

    据统计,这次审判,大明总共抓捕了三十多万土人,最终判定有罪的足有二十七万人,其中,被判斩刑的有三万五千多人,其余人都被判三年到二十年不等的劳役。

    随后,大明宣布为了避免日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爪哇、吕宋、柔佛、马六甲……等地收归大明所有,向其大举移民,并将当地土著民集中到专门设定的特区进行管理。

    随着南海战争的结束,大明终于意识到一支强大海军的重要性,水师建设骤然加速。大明水师被改编为四大水师北洋水师、南洋水师、太平洋水师和印度洋水师。

    此时,适逢在世界各地游历十多年的胡不为归国,在胡不为的帮助下,董宣武建立起了大明的海洋战略要让整个北太平洋成为大明的内洋,并在保证大明在印度洋的安权益。

    随着这四支水师的崛起,大明在太平洋、印度洋上的扩张也随之加速,打着惩罚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旗号,不断占领他们原有的殖民地。

    大明的到来,也受到了原殖民地百姓的欢迎和拥戴,相比于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高压和残暴统治,大明就显得柔和和仁慈许多。这些原土著民甚至视大明为他们的解放者。

    大明这种扩张的势头,直到崇祯十八年,罗刹国开始与大明和谈的同一年,才得以缓和。随着大明与罗刹国敌对状态的结束,荷兰、西班牙……等国彻底绝望了,才总算与大明签订了和平协议。再不签订和平协议,丢的恐怕不止是亚洲的殖民地,非洲、美洲的殖民地也会被大明抢夺一空。

    荷兰、西班牙……等国承认大明在战争中所取得的权益,并向大明极其参战的藩属国赔偿白银总计两亿两,其中朝鲜、南国、北国、九州国、四国从中分得了近三千万两。

    并且他们还向大明保持门户开放政策,大明百姓及大明认可的藩属国百姓在其国内及殖民地内享有与其国民同等的国民待遇。

    崇祯二十二年,在与罗刹国达成和平协议的次年,大明宣布了大明的版图,颁布了《领土法》、《大明治理法》。

    《领土法》规定,大明的版图东至大洋洲、中途岛、夏威夷、阿拉斯加;西至乌拉尔山脉;南至印度洋;北至常年被冰雪覆盖的北冰洋,国土广袤无边。其中朝鲜、南国、北国、九州国、四国等藩属国甚至被大明包裹其中。

    任何国家对大明土地的侵占,将会直接视为宣战,被视为敌国,遭受到大明的无情打击。

    《大明治理法》确定,大明境内的治理方式,分为两种,直辖地和藩属地。

    直辖地的官员由大明直接任命,分省、州、县三级管理。大明绝大部分地区都是以直辖地的方式存在。

    藩属地则主要以西藏和新占领的南洋部分土著人聚居住地区为主,以自治的形式存在。

    这些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