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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东汉度量衡极其物价(度娘) (第1/4页)
东汉度量衡及物价 一、关于汉尺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采用231厘米长的尺度。秦始皇统一六国,仍以231厘米为—小尺,施行全国。 汉承秦制,以秦时尺值为汉尺长度。但实际有些出入。以西汉而言,如西汉木尺长23厘米,错金铁尺长232厘米,铜尺235厘米,竹尺长236厘米,又一木长232厘米。这说明西汉很多尺超过231厘米的标准数值。进入东汉,尺度又常突破231厘米的标准,而且其差距往往更略大于西汉。如菱形纹铜尺二支分别长2329和2346厘米,鸟兽纹铜尺二支分别长2339和2363厘米,龙凤纹铜尺2372厘米,鎏金铜尺236厘米,铜尺二支237和2375厘米,残铜尺二支推算尺长2375和2408厘米,骨尺二支237和238厘米,牙尺235厘米。尚有东汉尺十四支列入《图集》而作为附录者,超过231厘米者有九例。最长者达2383厘米。此外还有建初六年的铜尺长235厘米,画彩牙尺长239厘米(日本嘉纳氏藏)。 两汉之尺传世实物大都超过231厘米的标准长度,主要的是经济上的原因。西汉时官方要征购均输帛,为弥补损耗,有意把尺子稍为加大;东汉时因铸钱渐趋恶滥,布帛有返于货币的倾向,政府的税收本用钱币者算赋口赋,也有改收布帛的事实已出现“调”这一名词,官方更有加大尺度的要求,因此与西汉比,尺子显得更长一些,致《隋志》有“至于后汉尺度稍长”之语。但加大幅度尚属有限,不易发觉,还可以用允许的制作误差及其他理由(如以发新发现的玉律尺为造尺的根据)搪塞过去。而与征税无关的天文尺,如现存的袖珍式的东汉铜圭表尺,尺长就合23厘米,并未有超长现象,与常用尺长并不一致。总之,从西汉到东汉,尺长虽略有出入,但与231厘米很接近,仍短于黍尺之长,为简单、概括起见,说两汉尺度之长为231厘米还是过得去的,否则只看到尽是纷杂的现象,就无法措其辞了。 另从先秦起,秦尺就有大小之分,承袭秦制的汉代的尺自然也有大尺与小尺两制。汉小尺标准长度即刚才所说的231厘米,大尺一尺当小尺的一尺二寸,合277,2厘米。平时所用多为小尺。 二、关于汉亩 汉初,故秦之地以240步为一亩(大亩),六国故地以100步为一亩(小亩)。汉武帝后期全国统一行大亩。一尺231厘米,六尺(商鞅以“六尺为步”,秦在六国故地以六尺为步,汉承之)为一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大亩,合今0692市亩,宽一步长百步为一小亩,合0288市亩。 又汉时为与过去的每夫百亩的概念相衔接,垦田数仍然以小亩来表示。东汉时全国垦田数730万余顷,这个亩当是百步为亩的小亩。 因汉武帝时全国已统一用大亩,故本书中所言之亩均为大亩。 三、关于量制 秦汉时的大石本系量粗物和带壳的原粮而用。粮食粟的加工率为06;以大石量给粟一石,即等于付给加工后的粗米一小石。大小石之比例就是这样定的。 汉尺有大小之分,小尺为231厘米,由此制作的量器容积为二万毫升(新莽嘉量)。大尺为2772厘米,如按大尺长度,依周嘉量(釜)的制作规格计算15708立方寸乘上2772厘米(一寸之长)的三次方,每斛(石)容积正在334万毫升左右。正好与之吻合。可以认为大石就是由大尺而来的。至于大石也用以量米,小石也用以量粟,两者混用不分,则是后来之事。本书中所言的石(斛),非特指一般为小石(斛)。 四、两个特殊 特殊小量器 汉代量制在上举的大石小石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小量器,如只容12毫升的小铜勺等,这些量器既非大小量器的几分之一的畸零之数,更非所谓汉小石12万毫升的万分之一。典型的12毫升的实物是东汉时的二分铜量,此器形似小勺,长柄,柄上刻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图集》92页。一分是个容量单位,“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陶宏景《别录》,一分之量正可容六十黍。此铜量实为二分之量,实测容水12毫升,容黍128枚和《别录》所云甚近。专家推断这种小铜量多为量药物之用。我认为,其来源即是古黄钟用2463厘米的九寸为黄钟之长一龠之量12毫升的十分之一古黄钟一龠容黍一千二百粒。秦汉时随着尺子变短231厘米,黄钟一龠虽已缩小至十毫升,但量药物有习惯性,仍保持用旧的与12毫升有关的量器未变。如果此种假设前提能够成立,则东汉时容六毫升的小铜量两件可视为量药物的二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