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完帝王后我翻车了[穿书]_第二十七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七章 (第1/2页)

    池奕靠在铁栏上,歪着头缓缓道:“我明白你的心思,不供出主使之人,他就能继续作乱,最后把谷国灭了,就算是给你一家报仇了。”

    史烈扬起头,别过目光。

    “但你可曾想过,你家人死于徭役,这笔账该算在谁头上?”

    “自然是贪官、朝廷和皇帝。”

    池奕轻笑一声,摇头道:“贪官、朝廷和皇帝,这是三股势力,你当他们是一伙的?你可知道加重徭役的是陇州知州,还是下头哪个知府知县,还是他们联合的结果?这些人与朝廷可有联系?这样做是为了捞钱,讨好皇帝,还是攻击其它党派?你就确信幕后主使之人和你如今袒护之人不是同一个?”

    “这些事你若不懂,那就该写了状子敲登闻鼓,自有人替你查。你不分青红皂白把罪名往宫里推,是真心想报仇,还是只想寻个地方发泄恨意?”

    “即便你真能改朝换代,可哪个朝代没有暴君和贪官?你以为这是正义之举,实际上却在制造更多如你一样的惨案!”

    牢里的人垂下眼眸,扭过头去。池奕知道此人不会轻易松口,收起方才严肃神情,一弯眉眼,低声道:“做个交易如何?你把知道的都说了,我帮你查陇州的事。”

    “你未必查得出来。”

    “……再加一条,我尽力保你性命,这总够了吧?”

    史烈沉默良久,双唇开合数次,终是轻声道:“我床下有个暗格,找到地面松动处便是。”

    池奕听到这话,内心一阵激动,这任务不就完成了?

    就是又有些担忧,答应人家了就得做到,可怎么查陇州的事?怎么保史烈的性命?他根本不知道。

    池奕转身向外走上一段,看见郭遇,故意抬高话音:“告诉这些狱卒都小心着,可别真让这人死了。”

    他将史烈给的线索告知,在厢房坐了片刻,郭遇便呈上一个小木盒。池奕打开,其中是一封信,纸张泛黄,还被折得不成样子。

    这封信文辞粗浅,便是像史烈这样的普通士卒也能看懂。但语言又极具煽动性,痛斥贪官,同情史烈的遭遇,并将他家人之死的责任推到皇帝身上。

    所以说,此人如此仇恨谷国朝廷,是因为读了这封信?

    接下来,信上连复仇办法都帮史烈想好了。饷银发放方式改变的消息,流言的内容,传播的途径……所有步骤事无巨细安排好了,完全是傻瓜式教学。

    当然,这封信是不会署名的,而且在最后写了阅后即焚。但史烈应该是看完没记住,不仅没有烧,还在操作步骤上圈圈点点做笔记。

    池奕将信递给郭遇,吩咐道:“拿去与营中所有文书比对字迹。”

    他好奇调查结果,便在军营里等,顺便又蹭了顿晚饭。直到夜深人静,郭遇才沮丧地回报:“并未见过类似字迹。”

    池奕陷入沉思,这样就只能再去外头找,大晚上的,也不好意思一直打扰这些人,只好先拿着信回去。

    京城的冬夜铺满凉意,辘辘车轮滚入禁宫。

    一进到征怀宫,池奕便把信交到杨顺手上,“找你手下的人,把宫里的奏折文书都翻出来,与此信比对字迹。若都不是,明日再去文渊阁找,要是再不行……”

    “池公子,”杨顺白净的脸上写满担忧,“陛下在濯清湾呢,让您一回来便过去。”

    池奕皱眉,“濯清湾?半夜还去看风景,好兴致啊。但是为啥叫我?我都忙活一天了,就不能让我歇会儿……”

    杨顺的表情快哭出来了,“公子还是别说了,快过去吧……”

    池奕迷茫地眨眨眼,这是怎么了?

    ……

    濯清湾是御花园角落处的一方水塘,因为地处偏远、形状狭长而用“湾”字。湾中原本遍值莲花,到了冬日但余枯败茎叶,浮萍飘零,一片萧条景象。

    从岸边向湾中铺一条石板路,路尽头建一座小巧的方亭,亭内只容两三人站立。四周亭柱年久失修,底部有几道明显的划痕。

    是铁链的划痕。

    那里曾拴过几条厚重的铁链,从亭柱一直延伸到池中,拴在一个孩子手腕上,和其它几条铁链一起,将他死死绑在水中,动弹不得。

    六岁,武功尚未练成,没有能力抵挡池水的寒意,只得任由它浸入肌骨。

    冬夜在水里泡了半个时辰,他通身颤抖,四肢百骸每个关节都在疼痛。每一寸接触水的肌肤都在传递死亡的信号,断不会死,亦不如死。

    贺戎川负手立在亭中,水边本就寒凉,今日也是萧瑟天气,出门时未裹大氅,若不用内力护体,倒真有几分当年的感受。

    水中被寒冷啃噬的孩子不知所措,绝望之下唯有挣扎,呼救声淹没在口鼻的污水之间。

    只会怨怪那些将他绑在铁链上的宫人,然后回去告诉自己那温柔慈爱、事事为他考虑的母亲,她就会去收拾他们,再找出幕后主使。

    一阵凛冽寒风袭来,贺戎川轻嗤一声,握住腕上玉珠,发动内力驱散凉意。

    他原本以为,对那些经年旧事早已波澜不惊,所以重回皇宫时并未着人改建园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