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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章 (第2/2页)
。我真是個大路痴!名副其實的大路痴!終於,在科技大樓站旁的麥當勞,我找到了他,鮑愷杰。 跟照片有落差,本人比較成熟,照片中還略顯稚氣。戴著耳環,第一印象卻不是痞,而是酷勁,一股壞壞的酷勁和笑容。是的我著迷了,正所謂一見鍾情吧!我想,就是他了。 「走吧。去我車上。」 他的魅力不亞於陳冠希或金城武,卻意外給我一種安心、可靠的感覺。 於是我跟著他,上了他的汽車,他問道:「那……想去哪呢?」 「都可以啊。」對於一個正值碧玉年華少女,怎能抗拒大哥哥眼神誘惑? 「啊,這樣呀,那不……陪我去光華商場幫我爸買電池吧!」 我默默點點頭,啄米似的,像個乖巧小媳婦。 引擎啟動了,他轉了轉方向盤,開始了我們今日的旅程。 一直到了歸途,他都沒刻意碰我,我沒猜想他是正人君子,反倒有些失望。 他將車暫停在路邊的店家旁,罪惡感作祟,催促我下車,「呃……我想我去看看他們練的狀況好了!」 「他們?」 「哦,我流音社的團員。」我不忘補充,「我去去就回來!很快的,等我。」 他卻喊住我:「流『鶯』社?等等……我跟妳一起去吧!」 一走入地下室,打開練團室的門,就看見眾人一臉錯愕,伴隨著震耳欲聾、魔音傳腦的搖滾樂,氣氛頓時尷尬了起來。 「喲~咱們主唱大人回來啦?還帶了個男的?男朋友,還是……司機?」貝斯手忍俊不禁酸我。 電吉他手、鼓手、鍵盤手紛紛放下手中樂器看著我,雙方對峙有些像美蘇冷戰時期,場面冰得如液態氮。 「那妳還要練嗎,主唱?」戴著厚重眼鏡、有點呆若木雞的鼓手很不識相的詢問我意見,但這裡哪還容得下我發言吶!他又習慣性敲了一下爵士鼓。 我沒應答,只是悄悄地又替他們關上門。踩著我的骷髏長筒靴,踏上了臺階,和他又回到了車上。他沒多問方才是什麼狀況,我們又很自然地閒聊至四點多快五點,才送我去大安站搭捷運。 那次見面奇蹟似的什麼也沒發生,但雙方感覺都還不賴也就開始交往。 他是我心目中最理想的情人,外表俊俏、又有內涵,懂得情趣卻不至於得寸進尺。 我們感情是甜而不膩,讓我一再回味的! 雖交往時他就傳簡訊跟我約法三章不可拈花惹草,我笑說女人勾引男人應該是招蜂引蝶。而他實質上也從未干涉我交友狀況,這點我相當喜歡!他給很多自由和足夠的尊重,卻不是漠不關心。 相約出來第二次,是在台北車站旁新光三越前。我又上了他的車。害羞的我還是很安靜。只剩他嚼口香糖的聲音。關上了機,我怕爸媽又奪命連環叩。他把車停在京站附近的停車場,露天的。 當他拿出手機,我不經意瞧見他已將桌面設成我照片,心情頓時甜得像蜜糖。 他也調成靜音。而我卻希望它永遠別震動。 他跑來後座,抱住我,還故作紳士的問:「我可以吻妳嗎?」 哪有人會在接吻前這樣問啊?未免太謹慎。但我揣測當時的他不想讓我嚇到,因我看起來實在很緊張。 他先讓我躺了下來,自己單腳跪在一旁,然後,他溫熱的唇覆上我冰冷的。起初動作很輕微,慢慢的愈來愈熱切、深切。玻璃是如此透明,春光就要外洩。 我建議他先將車開到隱密的地方,於是他起了身將車開到百貨公司的地下停車場。環顧四周,確認沒有監視器能照到車內,他才安心地又回到後座。他要我面對他,坐在他腿上,我心頭又一揪:這是要怎麼坐啊? 禁不起他一再央求,我跨坐在他大腿,雙手自然環抱住他頸項。這姿勢很曖昧也沒什麼好曖昧的,情侶間這樣很正常的吧?他的舌頭侵入了我,先是在我的齒上敲了敲門,便開始和我的舌玩起了捉迷藏。他的吻甜甜的,此刻我終於明白方才他咀嚼口香糖的用意。他脫去了上衣,示意要我躺著,我就像個洋娃娃,任由他對我胡來,腦袋一片空白。我以為他會對我做點什麼,但他卻沒有,只是一直親吻我。我甚至在想我們會持續舌吻到什麼時候? 非常熱情,卻也溫柔。我貪婪地享受他帶來的這份愉悅感。消耗著他體力。直到車窗玻璃都因他的喘息和我急促呼吸而充滿霧氣,外頭酷寒和車內溫暖形成極為強烈的對比。這讓我回溯起經典電影《鐵達尼號》中的情節,蘿絲和傑克在船上裝飾用車裡激情的片段。 他結實、黝黑的肌膚,勾引著我感官,他只需要靠舌頭,就能挑逗我所有。說來真不公平! 難以抗拒他的誘惑。 跟他在一起,就算只是一直親吻都不會感到乏味、無聊。 「光陰似箭」、「歲月如梭」,曾是我以為國小作文才會出現的老梗成語,現今竟真正體悟時間消逝之快的奇妙感受。 只是後來,他再也不接我的電話了。原因不明,我只是自己暗想:難道是厭倦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