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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2/3页)
直是樱桃,所谓“其木多阴,先百果熟,故古人多贵之”。樱桃宴、品樱会,各种以樱桃为主题的聚会宴饮层出不穷。李家皇室专门在大内开辟了樱桃园,向大臣们赐樱桃成为皇家的惯例。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恩赐并非摘下来给大臣吃,而是叫大臣们站在樱桃树下,用嘴直接去含食枝上的樱桃。有点意思了。 当时,有宦官叫齐日升,专门研究樱桃的种植,“养樱桃至五月中,皮皱如鸿柿不落,其味数倍,人不测其法”。也就是说,到了樱桃该熟落的季节,仍能通过某种技术使之坠于枝头,味道比一般的甜美很多倍。至于外地的樱桃,则以东都洛阳的最佳。当时,诗人们更是以在诗句中嵌入“樱桃”一词为时尚。 但到了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冬天,这种情况陡然发生了变化。 这一年,唐朝发生了些大事:太上皇李渊去世了;西北作战的唐军,在李靖和侯君集的指挥下,击灭了吐谷浑;朝廷按百姓财产的多少,把全国民众分成九等。这些事情虽然都不小,但未必是贵族和大臣们最关心的。他们最关心的是:一种传说已久的神秘水果,在这年冬天终于进入了长安。 十一月,来自中亚地区的康国使团抵达长安,向唐太宗李世民敬献了一种水果,这就是在唐朝暴得大名的撒马尔罕的金桃。 撒马尔罕,康国都城,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气候干燥,养水果之甘甜。按描述,这种桃子成熟得非常晚,桃肉紧紧黏在桃核上。由于极其甘甜,容易被虫蛀,所以生长过程中,须有术士持咒,最终才能“大如鹅卵,其色如金”,一如来自仙境。 千年后,一位美国汉学家遗憾地感慨道:“这种水果的滋味又到底如何,我们现在已经无从推测了。”为弥补这种遗憾,他把自己的学术名著取名为《撒马尔罕的金桃》。这个人就是以研究唐朝舶来品著称的谢弗。 对于撒马尔罕的金桃,也有人提出疑问:桃子纯熟后以红为美,所谓金桃未必就是指金黄色的桃子,而是另有深意。在这种疑问下,一些人认为它是西域术士所炼的一种吃后可得永生的神秘水果。 贞观九年的进献轰动了整个宫廷,长安的大街小巷也纷纷传言,说皇室得到了一种可以长生不老的仙果。 首次献桃后,又过了两年,康国使者再次穿越茫茫沙漠和戈壁来到长安。 这一次,除带来金桃外,还敬献了几株树苗。太宗皇帝大喜,通过下诏书的形式,令园艺师将树苗种植在御园。多年后,晚唐诗僧齐已写下这样的诗句:“一闻归阙下,几番熟金桃。”(《寄朱拾遗》) 御园中虽种植了几株,但在盛唐时代,皇家仍不时地派使者去撒马尔罕收购金桃。直到“安史之乱”爆发后,西行求桃的行动才停止。大乱后,唐朝势力退出西域。而种植在御园的金桃树,也在叛军攻入长安后奇异地枯死。此后,即使有金桃偶现长安,也是波斯、大食等国的商人顺手带来的,数量就更为稀少了。这期间,也有一些唐朝商人冒险前往撒马尔罕寻求金桃和树苗,但最后往往是死于非命。 谢弗曾在书中断言,没有记载和迹象表明撒马尔罕的金桃曾传播到长安御园以外的地方。按他的观点,“安史之乱”后甚至更早,这种桃子就在唐朝消失了。但是,如果他读过杜甫的一首诗的话,也许会转变自己的看法。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杜甫游历秦州,在麦积山上一座几乎废弃的寺院里,神奇地发现一株金桃树。在《山寺》一诗中,诗人这样写道:“野寺残僧少,山园细路高。麝香眠石竹,鹦鹉啄金桃。乱水通人过,悬崖置屋牢。上方重阁晚,百里见秋毫。” 秦州即今日甘肃天水,是西域商人入长安必经之地。如果说有人在寺院食用撒马尔罕的金桃且吐核成苗,甚至嫁接成树,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当然,一些固执的人认为,诗中所描述的金桃不过是麦积山上的野山桃而已。 与此同时,在太原,也出现过金桃的蛛丝马迹。谢弗在《撒马尔罕的金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