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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第3/4页)
要有好看的笑容和优雅的风度,有修长的手指和性感的关节,都要喜欢穿黑色却又没有冷酷的感觉。都要聪明世故。 我一直在以他为标准挑选着,再加上我自己难以抛弃的要求。可我却一直以为我在以我的标准游戏人间。但是,我潜意识中受到了他,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迷恋过的人的影响。而我却忘了,那些人都不是他。所以,根本没有人会让我满意。没有人。 眼前的这个年轻的派普把我带到了另一间安静幽雅的咖啡馆,为我点了一杯咖啡。然后平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发现,他的眼睛和他父亲简直如出一辙。 是的,我猜出了他的身份。相同的姓氏,相似的面容。如果我再猜不出来我就是个笨蛋了。 海因里希·派普。那个素未谋面的,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读博士的大儿子。 “你不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吗?”我讨厌这样沉默的气氛。 “您愿意说的话自然会说的。”很聪明的回答。 “那个混蛋是我的未婚夫。我和他在一个酒会上相识。然后他妈妈打电话给我,说想要和我近一步认识。鬼知道她怎么知道的我的电话!而我对他又有些好感,所以就开始了交往。到今天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而在我们相识一周年的时候,他妈妈打电话给我,代他向我求婚!” 对面的人嘴角不断上扬,我却冷哼了一声。 “想笑就笑吧,那家伙就是个白痴!他自己还不是在酒吧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却不知道从哪儿弄来我和他交往之前与前男友接吻的照片来质问我!真是好笑,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然后,就是你看到的那样。” “就这样而已。”我为我和那个混蛋之间的过往下了一个结论。我知道,我们完了。 “这样而已吗?”他笑着说道,“祝贺您摆脱这段让您烦恼的感情。” “祝贺我自己。” 那天晚上,我躺在酒店的大床上安稳地睡着了。梦里见到了当年曾让我无限迷恋的男人。世界上有六十亿只鞋子,假如找到了那一只和自己正好配对的,那就是找到了伊甸园。但是,我看上了一只我喜欢的,却和我自己完全不匹配。 留在斯图加特的最后那个晚上,我发誓要记住这段经历,那是我最初的感情所有的记忆。但现在呢?在所谓的长大之后,我因为觉得自己那时候实在是太白痴了,所以发誓要忘掉。 一直在想,这个世界上所谓的伊甸园究竟是什么地方呢?那一块传说中只与爱相关的净土。纯洁的孩子拥着被角做着被爱的美梦,在伊甸园的草地里跑着笑着,而长大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单纯的孩子很快明白了一切,很快长大到可以将生命中的一部分忽略不计。 我曾经以为他是我的永恒,但是我还是决定放弃我生命中的那一段,有他的那一段。 “我也很清楚,没有永恒的存在……” 而我终究会将他忘掉的。 番外 沧海成尘 1928年。萨克森。卡迪兹。 “米莎,米莎。”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屋里的女孩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米莎。”敲门声还在继续,一个年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站在门外。一头浅金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锃亮,显然是涂了不少发油。身着一套这个年纪最常见的背带短裤,青涩中散发着青春洋溢。这是个英俊的小伙子,虽身量未足,但五官已显露出迷人的特质,可以想见,将来一定能赢得许多女孩子的芳心。此时的他,站在女孩家门前,脸上浮现出一丝局促与紧张。 “镇上来了马戏团,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少年小心翼翼地发出邀请。 “马戏团有什么好看的。”被少年叫做米莎的女孩不紧不慢地开口了。对着镜子继续细细地描着眉。明亮干净的镜面里映射出一个明艳动人的少女,年纪和门外的少年一般大,眼神中却透露出超乎年龄的成熟。这样的女孩不论走到哪里都是被少男追捧的对象。另一个房间传来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女孩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她的弟弟丹尼尔从小身体不好,进入春季,又犯了哮喘。父母每天都围着他转,根本没有时间理会她这个女儿。 “听说是全萨克森最好的马戏团,小丑会吹火,听说还有狮子。弗里茨他们已经去看了,你也一起去吧!早点过去还能占个好位子。”少年耐心地劝诱着。他将耳朵贴在门上,偷听着门内的动静。 弗里茨?那小子五分钟之前刚刚来邀请过她,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镇上的男孩子总是扰得她不胜其烦。 “是谁来了?”米莎的父亲佝偻着身体从里间走出来。他的眼睛很亮,干瘦的脸颊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疲惫和愁苦。 “是马克思。”米莎头也不回地说道,“他来邀请我观看马戏团表演。” “哦,温舍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