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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总会有各种仆从跟着,哪怕荣烛极力表示自己可以自力更生,并不叫人伺候,但这些人还是不罢休。 荣烛无奈,干脆定下任务,让他们不论男女,每日里学习,要认识多少字,学背多少诗词文章,再或学习针线手工,做完之后,拿出郡主府卖钱,久而久之,她并不曾去讨封讨赏,却依然是众多皇室子弟中,手头最宽裕的。 后来日子久了,大家发现郡主并没有跟一棵植物一样,总是待在自己后院一动不动。有时候,她还会出门溜达溜达,去往以前老巷子里的小院子,徘徊流连,有时一天,有时两三天。 有其他公主郡主好奇探问,荣烛倒也不避讳,直接明白的说我去那里见一个人。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平平无奇才是最好的保护色,站的越高瞩目的人就越多,像她现在这样,几乎是不可能隐瞒下去的,所以还不如直接说清楚了。 毕竟对表面上威仪棣棣,私底下脏唐臭汗的贵族来说,青年男女约个会着实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这个皇朝的公主郡主谁还不养个情人?她这样一说大家自然就明白了,甚至更放心了——她也没有清高朴实的哪里去,还不是跟大家一样? 只是闲话传得遭数多了,难免就要变味儿,等传到林落耳朵里就变成朝阳郡主在自己外面的宅子里置了一个外室。 林落:…… 彼时,林落正在宴会上端坐。 平王是新帝,可惜新帝身体太不好,三五不时就停朝,早早就立了世子做太子,不过没有人意外,毕竟任谁都清楚老皇帝选平王,是因为好圣孙。今年皇朝开科取士,林落毫无意外高居榜首,鹿鸣宴作诗雅集,众星捧月,一时间春风得意。酒过三巡,忽然有人叫嚷:“那朝阳郡主来了。” 林落转身果然看到了那碧玉阶上的身影,她穿着烟霞色的裙子,很少见的艳丽颜色,头顶梳着圆髻,并未戴多余的钗环,却簪了一对硕大绚丽的牡丹,美丽从容,不可方物。 “她竟然来了,听说她平常都不出门的……真漂亮,比传说中的还漂亮。可惜一心奉道,红鸾不动,她若多出来走走,不知多少人挤破头要当她的郡马。” 话音刚落,却是脊背一阵发寒,转过身便看到新科状元的视线凉凉落在自己身上。 林落微微蹙眉:“我倒是听闻郡主早就心有所属呢。” 对方显出讶异的神色,过了一会儿扼腕叹息,“对,我听说她金屋藏娇了。” 林落:…… 对方显然是没想到身边这位状元公就是金屋藏娇本娇,偷置外室本室,嘴里不听絮絮叨叨,林落扶着额头,只觉魔音贯耳,没有满满都是不安全感。